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浙江千多木智装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38 万平方米墙面装饰材料生产项目 | 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秀路东侧、友谊路南侧 | 浙江千多木智装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祥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10935m2,拆除原有2号车间10818.93m2老厂房,新建框架混凝土结构五层标准厂房22350m2,建成后将引进木塑墙板生产等相关设备,达产后形成年产墙面装饰材料238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搬迁后企业原有厂区设备全部拆除,不再生产。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木塑产品上料、切割、粉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净化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挤出、贴膜、淋胶、打印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净化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废膜、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收集后分类存放在一般固废仓库内,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包装、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喷淋废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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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2722552、0573-82722517; 传真:0573-82721687 通讯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或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3140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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