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 计划总结
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24-2150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3-20
文号: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3-20
文号: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秀洲区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0 09:53 浏览次数:

2023年,秀洲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主动融入省委三个“一号工程”,为加快建设产城高度融合、城乡高度融合的现代化主城区和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的主城区,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秀洲实践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提升法治能力。持续深入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法治宣传责任清单。推动建立健全各镇、街道、嘉兴高新区(高照街道)和区级机关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11次,组织非人大任命科级领导干部34人参加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秀娃说法》累计发布普法视频154期,不断扩大受众覆盖面。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法治素养。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分别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进行工作部署。将法治秀洲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在各种场合强调发挥法治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是加强统筹推进,落实法治职责。加强法治督察与纪委监委监督、党委巡察、检察监督的联动衔接,开展常态化督察巡察联动。注重发挥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及办公室作用,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印发《2023年嘉兴市秀洲区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法治浙江建设相关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台《秀洲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行动方案》,推动18项突破性抓手项目见成效出成果。

(二)优化法治服务,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政务服务集成化。打造“汇创”为企服务警务站,会同22个区级部门实施优质企业多跨协同服务,为企业在合规经营、知识产权保护、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保障。自运行以来,通过部门协同、警企协防、警种协作,实现整个高新园区警情同比下降12%,电诈警情下降5%,涉企案件同比下降20%。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在全区工业社区成立6个微型公共法律服务站,为社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3625次,获得省司法厅副厅长徐晓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马青调研肯定。扎实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押融资金额达55亿元,超额完成200%以上;落实地理标志富农改革,全市首创“洪合蜜梨”国家地理标志质押融资取得3000万元授信额度。

二是优化监管举措,推动创新执法高效化。构建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晾晒指标评价体系,跨部门联合抽查5625次,减少重复上门4500余次。企业年报率达98.45%、再创历史新高,秀洲区在全国年报现场会作典型发言,获市监总局和省级相关领导表扬肯定。助力个体户转型升级,承接全省个转企一类事改革,将原先“一注一开”两个流程精简为直接变更一个流程,全年共有61家经营主体办理个转企,同比增长41.86%,办理时长缩短为23分钟。强化“县属乡用共管”建设,保障“一支队伍”高效运行,精准破解队伍、业务“两头都不管、两头都要管”问题。相关做法获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一季度创新案例,获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中毅,省综合执法办主任储厚冰及副市长林万乐批示肯定,并获《学习强国》《新华网》《浙江日报》刊载。

三是优化服务载体,推动法治建设数治化。首创“E法审”+“E公审”双审系统,项目入选省“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第一批创新试点项目,审查各类涉企优惠政策文件290余份。在全国率先破题小微企业法治素养评价,全力打造“法助小微”企业应用,面向2万多家小微企业以法治素养评价为基础,提升小微企业从业人员法治意识。秀洲区涉企增值法律服务打造法治营商环境得到嘉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苗批示。创新开发“秀信驰复”小程序,深入推进“一一零”信用修复工作机制(“一站式”核查、“一次性”告知、“零次跑”修复),助力失信企业依据信用修复流程重塑企业信用,重新释放市场活力。2023年摸排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共162家,助力企业信用修复109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垃圾线上闭环综合监管服务”获评2022年度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

(三)深化领域改革,提升执法司法服务质效

一是推行多元化执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工作走深走实。按照属地产业布局和特色,将“一支队伍管执法”触角向市场、园区、村社延伸,制定“一镇(街)一品”特色化场景7个,配套制定工作方案及监管事项清单,将79—89项行政处罚事项差异化赋权至各镇街。相关做法被写入《公共政策内参》,获徐文光常务副省长批示肯定,获一季度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创新案例,获《新华网》《中国新闻网》《浙江日报》点赞。同时探索“长三角一体化”三方毗邻共管模式,提升执法协作效能。针对跨省域执法难题,秀洲区利用与江苏吴江毗邻区位优势,与吴江区盛泽镇、桃源镇、嘉善县天凝镇、经开区塘汇街道充分协商共商后形成“跨省执法”工作机制,明确联合执法、案件查处、执法服务等协作内容,为常态化长三角一体化执法提供制度保障。期间,吴江区、秀洲区两地两级综合执法、交通部门多次开展省际执法,两地各移送案件线索1起,为长三角一体化执法作出两地互动实践。

二是构建规范化体系,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秀洲区着力破解镇街合法性审查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全力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前端和疏导端用力。明确以党政办作为镇街合法性审查责任主体,统筹各方力量,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区所有镇街及时调整并公布“一图一清单一指引”。同时将“E法审”备案流程与省厅小程序打通,督促指导镇街小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由区司法局法务骨干、各部门业务骨干、法律顾问等33名专业人才组成的秀洲合法性审查协同中心及法治人才库,线上线下即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完成重大疑难协审17件。同时,积极与编办沟通,已成立区合法性审查中心机构,增设2名事业编制成员,设主任1名,切实解决审查力量与审查任务不匹配的现实问题。因改革工作突出,2023年秀洲区在全省改革攻坚部署现场会、全市改革攻坚推进会上均作交流发言。

三是深化府院检联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扎实推进。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共同出台《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试行)》,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协作机制,完善行政、审判与检察工作衔接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全流程化解,包括复议化解、诉前化解、诉中化解、诉后化解。2023年,秀洲区始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复议诉讼比值全市第一。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协调会20余次,行政复议调解率达58.51%,居全市第三。召开行政诉讼案件协调会10余次,2023年秀洲区一审行政案件无败诉案件,并列全市第一。

(四)筑实法治基石,聚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强化安全管控,书写法护平安新答卷。健全社区矫正组织机构,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7个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出台《秀洲区社区矫正对象三色分类管理工作指引》《秀洲区社区矫正信息协同核查实施意见》《嘉兴市秀洲区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三个文件,有效加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跨部门联动协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突能力。全面实施“学历技能再提升、就业帮扶促共富”工程,社区矫正对象技能培训190人,初中以上文化率达到75%以上。重点时期加强两类人群管控,亚运安保期间,对重点人员开展“三级走访”2766人次,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到位,安置帮教对象监地衔接到位、困难帮扶到位。

二是提升法治素养,绘就依法治理新蓝图。通过市对区“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举办长三角毗邻地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研讨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全区1655名在编人员参加公务员学法考试。“学法宝”精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累计使用人数超13万人次。油车港镇人民政府获评浙江省“八五”普法中期成绩突出集体。洪合镇民法典小镇获评第二批“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新塍镇洛东村等7个村(社)成功创建2023年度省级民主法治村(社),王店镇建南村等12个村(社)成功创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

三是坚持枫桥经验,展现人民调解新气象。区两办出台《关于推进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推动健全调解机制、建强调解组织、配强人员力量,实现能力在一线提升、力量在一线统筹、矛盾在一线化解。强化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网格员、调解员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建立建档分类梳理,区级集中力量化解重大纠纷,镇街、村(社区)重点化解一般和简易纠纷。简易和一般类矛盾纠纷就地掌握化解,复杂、重大纠纷第一时间上报镇街;镇街建立研判制度,结合“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通过讨论、会诊等形式,聚焦矛盾争议点、找准突破口,对症下药。举办全区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班,提升调解员工作能力。加强调解品牌建设,全区有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16个,金牌人民调解员15名,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82起,标的金额5.71亿元。

二、主要存在的不足

过去一年,我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期待,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法治建设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少部分单位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仍有欠缺,如部分单位对“法律八进”工作牵头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等。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行政机关和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然存在差距,根据上级要求赶进度,进而不按法定程序执法的情况时有发生,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不足。三是法治专业人员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全区特别是镇(街道)法律专业人才少且分布不均,合法性审查人员法治意识、法治能力、力量配备等跟不上基层法治政府建设需要。

三、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作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区委副书记、区长坚决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一)高站位扛起职责使命。倡导法治理念,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亲自对法治秀洲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专题学习了新颁布的《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汇报,推动法治措施落实,协调法治矛盾问题,推动法治迭代发展。

(二)高起点谋划改革任务。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研究出台《秀洲区贯彻省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嘉兴市秀洲区推动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6个集成改革政策,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纵深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开展现代物流产业合规体系建设,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遵循。强化“县属乡用共管”制度体系建设,秀洲区顺利通过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全国试点验收,人员下沉比例75%以上,全省“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评价排名连续三个季度位列全省前列。

(三)高质量落实重大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区政府重要事项,认真履行决策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升级迭代“E法审”系统为“E法审E公审”双审系统,进一步提升全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质效。探索建立重大项目全周期法治化管理机制,入选全省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揭榜挂帅项目。

(四)高标准推进争议化解。高度重视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多次在会议上强调要健全完善倒逼机制,要求败诉案件复盘,强化涉案主体的防范化解意识。健全府院、府检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促进行政司法良性互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形成了良好的带动效应,全区一审行政诉讼结案32件,无一败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推动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四、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秀洲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对标浙江省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全面推进区域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彰显秀洲法治新担当。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持续强化党建统领法治建设。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确保常态长效。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地见效,将述职述法情况纳入班子领导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严格抓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司法建议反馈等工作,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组织旁听庭审至少1次,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二)持续强化法治保障经济发展。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加强重大项目推进法治保障,深化重大项目招投标领域法律风险防控,构建公平规范招投标市场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开展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问题专项行动,深化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等领域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打击价格违法、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开展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深化“信用矫正”体系建设,实现社区矫正“弹性监管”。推进高频涉法风险合规指引编制,年内形成至少1部重点产业合规指引。

(三)持续强化法治保障社会公平。推进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常态化、制度化,完善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类案清理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强“枫桥式派出所”“枫桥式司法所”“枫桥式人民法庭”“枫桥式检察室”等“枫桥式”基层站所建设。助推深化“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健全完善“1311”信访工作法治化体系,推动信访法治化改革落地落细。加快落实民主法治村(社区)五年倍增计划。加快“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

(四)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先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依法全部公开。推进县乡法治审查员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县乡合法性审查“1+4+N”改革工程,夯实县乡政府合法性审查主体责任、审查机构具体责任,加强审查人员力量配备。创新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强化行政许可服务和指导功能,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推进县乡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部署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深化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

(五)持续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将法治政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区人才发展总规划,健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加强法治教育和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的必训内容,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机制,鼓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公职律师,实现从“有形全覆盖”到“有效全参与”的跃升。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