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区政府工作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公告公示
索引号: 330411ZF170000/2024-214812 有效性:
发布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3-12
文号: 来源: 秀洲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3-12
文号:
来源: 秀洲区应急管理局

嘉兴市秀洲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3-6月安全生产执法重点检查对象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03- 12 09: 59 浏览次数:

嘉兴市秀洲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3-6月安全生产执法

重点检查对象公告

根据《嘉兴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办法(试行》和《嘉兴市秀洲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现将列入嘉兴市秀洲区应急管理局3-6月份执法检查计划的重点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公告如下,请相关单位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措施到位,并积极配合我局依法开展执法检查。

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时间

企业名称

行业类别

区域

1

3月

嘉兴固碳混凝土有限公司

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

新塍镇

2

嘉兴市劲美织造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新塍镇

3

浙江福鹏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隐患挂牌单位

高新区

4

嘉兴市格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厂中厂企业

高新区

5

浙江嘉民新材料有限公司

危化品使用,涉爆粉尘

王店镇

6

浙江立洲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危化品使用

王店镇

7

嘉兴市源盛植绒股份有限公司

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涉爆粉尘

油车港镇

8

嘉兴市红润化纤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王江泾镇

9

嘉兴汇顺纺织染整有限公司

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

洪合镇

10

嘉兴米克气动设备有限公司

重大隐患挂牌单位

高新区

11

浙江维斯科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

王江泾镇

12

4月

浙江恒沐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危化品使用

新塍镇

13

嘉兴市兴嘉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工矿商贸事故发生单位

高新区

14

嘉兴唐品科技有限公司

危化品使用

高新区

15

嘉兴禾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医药化工(非许可)

王店镇

16

嘉兴豪鼎制版有限公司

危化品使用

油车港镇

17

嘉兴启博玩具有限公司

危化品使用,涉爆粉尘,喷涂

油车港镇

18

5月

嘉兴市金丝得纺织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高新区

19

嘉兴市永庆嘉塑板业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高新区

20

嘉兴市沪嘉油料化工有限公司

危化品经营

王店镇

21

嘉兴市清河高力绝缘有限公司

危化品生产

高新区

22

浙江芬齐涂料密封胶有限公司

危化品生产

高新区

23

嘉兴市中昊化工有限公司

危化品经营

王店镇

24

浙江振申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

王店镇

25

嘉兴市惠惠纺织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王江泾镇

26

嘉兴市万达建材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

新塍镇

27

嘉兴正野新材料有限公司

医药化工(非许可)

油车港镇

28

嘉兴市瑞麒利家具有限公司

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涉爆粉尘,喷涂

王江泾镇

29

6月

浙江三和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

高新区

30

浙江华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医药化工(非许可)

高新区

31

浙江灵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高新区

32

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千木家具厂

涉爆粉尘

高新区

33

嘉兴市圣米雅格服饰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撤销企业

王店镇

34

嘉兴市翔润油脂有限公司

医药化工(非许可)

王店镇

35

嘉兴市大名色浆有限公司

医药化工(非许可)

新塍镇

36

浙江泰盛克仪表有限公司

危化品使用

高新区

37

浙江振阳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厂中厂企业

王店镇

38

嘉兴市广为五金涂塑有限公司

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

油车港镇

39

嘉兴众恩包装有限公司

涉爆粉尘

高新区

 

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包括: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及其履职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8.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进行吊装、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落实相应安全措施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对委外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4.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与治理情况;

17.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