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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养老集资诈骗 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发布日期: 2024- 02- 01 17: 12 信息来源: 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

近年来,随着社会公众对投资理财警惕性的提升,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不断升级,让人防不胜防。犯罪分子从事非法集资活动,都会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以合法的形式进行掩饰。


案件详情

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钟某某利用其实际控制的上海凯晨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凯超养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凯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涉案公司,以投资养老项目、租赁养老房间或床位后返租获利、提供养老服务等为名,采用签订养老服务预定专项合同、养老产业专项出借管理合同、养老住房租赁合同,承诺还本付息,并约定高额年收益等方式,向2900余名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9.2亿余元,未兑付本金7.6亿余元。所募集资金主要被用于还本付息、支付融资平台佣金、业务员提成、归还债务等用途。

2016年9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钟某某伙同他人成立上海福乐康社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养老服务为名,通过承诺充值后返还折扣优惠、到期还本、签订福乐康社区服务平台会员合同等方式,向1110名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3.63亿余元,未兑付本金1.66亿余元。所募资金主要被用于还本付息、转账至钟某某关联公司及其他公司账户、支付员工工资等用途。


案件处理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某利用上海凯晨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或者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在案资产状况等,依法对被告人钟某某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二百万元。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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