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浙江高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应用及研发、年产 200,000 吨新能源复合材料制品建设项目 | 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兴镇路以南,新塍大道以西 | 浙江高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市秀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总投资238061万元,选址于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兴镇路以南,新塍大道以西,租用嘉兴市秀洲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厂房,建筑面积约179754m2。购置拉挤生产线、自动加工生产线和自动喷涂生产线等设备,主要从事新能源复合材料制品的生产。本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新能源复合材料制品200000吨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污水管网,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 废气:成型固化废气经封闭收集后,再由RTO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磨砂粉尘和倒角打孔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由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涂装废气(含燃料废气、RTO燃料废气)封闭收集后,再由高效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边角料及尘屑、废次品、废滤袋和废回收粉尘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漆渣、废沸石、废滤棉、废清洗液、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废包装物和废抹布及手套暂时在危废仓库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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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2722552、0573-82722517; 传真:0573-82721687 通讯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或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3140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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