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索引号: | 30411ZF0111114/2024-221093 | 有效性: | |
---|---|---|---|
发布单位: | 区消防救援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23 |
文号: | 来源: | 区消防救援局 |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消防救援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23 |
文号: | |
来源: | 区消防救援局 |
战狼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区分公司(91320505MAC46JLK4U):
因你单位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梦溪云庐小区的消防控制室内值班,我大队已于2024年05月17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嘉秀洲消行罚决字〔2024〕第W000047号),处罚款人民币柒仟壹佰元整,并于2024年05月17日向你单位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制发《催告书》(嘉秀洲消催字〔2024〕第000002号),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催告书》,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我大队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详见附件《催告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