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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拟对浙江嘉杭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制造及新能源汽车锂电池智能装备制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12- 17 08: 38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目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浙江嘉杭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制造及新能源汽车锂电池智能装备制造项目

 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西村埭路南侧、滨河路西侧

浙江嘉杭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市秀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拟利用位于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西村埭路南侧、滨河路西侧地块面积约28512m2,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57115.08m2。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拟购置数控车床、冲床、铝型材料挤压流水线、2条铝氧化全自动生产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球笼保持架1500万只、球笼星形套500万只、汽车铝合金零部件5000t、智能家具铝合金产品及零部件5000t。本项目电镀工序(阳极氧化工艺)仅用于企业配套,不对外加工。

采用网上公示和张贴公告公示形式,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或是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污水:本项目含镍废水经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50%回用于生产,其余50%含镍废水与其他废水(其余工艺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约37%回用于生产,其余纳入洪合镇污水管网;制纯水废水部分用于废气喷淋、地面冲洗及绿化用水,其余纳入洪合镇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洪合镇管网,最终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                 废气:铝棒加热燃气废气通过130m高排气筒排放;抛光粉尘经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30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经3套二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33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设施恶臭废气经加盖密闭微负压收集后经1套碱液喷淋+次氯酸钠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废钢材、废铝材、铝粉渣、一般废耗材、一般废包装物外卖综合利用。一般污泥委托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处置。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氧化废液、电抛废液、着色废液、含镍废耗材、废交换树脂、含镍污泥、危险废包装物、废机油、油类废包装桶、废液压油按规定在危废车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218日至202412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2722552、0573-82722517; 传真:0573-82721687

通讯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或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3140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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