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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24-213468 有效性: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1-08
文号: 来源: 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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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司法局

嘉兴市秀洲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1- 08 16: 05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秀洲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要求,重点围绕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全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服务保障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等年度工作重点,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包括计划规划3条、工作动态431条、社区矫正26条、通知公告12条、行政复议21条等。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着力点,牢牢把握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这条主线。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秀洲区司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予以公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接下来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秀洲区司法局印发《2023年度嘉兴市秀洲区司法局信息宣传调研考核评议办法》,明确组织领导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规范考核评估,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坚持实行 “分档考核,以采用得分为主”,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流程,聚焦深度信息,提升信息质量。同时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秀洲区司法局聚焦政务信息多渠道矩阵发布。在中国秀洲官方网站、局门户网站、看秀洲客户端、秀娃普法微信公众号实现日常工作动态、业务计划规划等信息的同步发布,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提供多样便捷的信息获取和办事服务渠道,真正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针对平时检查中发现的表述错误、更新不及时、内容无法访问等问题,做到及时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秀洲区司法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内部综合考核事项,提高各科室、司法所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断健全规范高效的制度体系,完善专业配套的人才保障体系,建立常态化的监督评估体系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2023年度,秀洲区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反馈,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事项还不够全面及时存在决策性、执行性信息只公开结果缺少过程、月度或季度性信息拖延公开等情况,致使公众难以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工作情况。

二是部分信息公开质量还有待提高比如存在错别字、语句不通顺、缺少图片解读等问题,给公众阅读理解造成一定影响。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展信息内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公开,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升为群众提供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的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落实信息审核流程。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审签程序,严格信息内容审核,严禁涉密信息上网,避免错敏字、错别字等问题的出现建立形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核查通报,督促各科室查缺补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与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一)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0

(二)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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