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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人损失超163亿,“网贷教父”被判无期

发布日期: 2024- 01- 16 16: 11 信息来源: 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

12月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某某等人非法集资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周某某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详情 

周某某1968年2月生于江苏如皋,1993年开始长期专注于国内证券市场及上市公司价值研究,超过20年证券投资经验,2008年下半年开始筹备成立网贷平台红岭创投。

作为红岭创投的创始人,周某某曾一度被称为“网贷教父”。

2008年,周某某与几名兼职技术人员一起开始筹备金融借贷服务网站。经过七八个月的研发,一家名为红岭创投的借贷服务网站正式上线。在P2P网络借贷概念刚刚引入中国的环境下,实行全额垫付和大单模式的红岭创投发展迅速,创立第一年就实现了800多万的交易量,并成为了P2P领域龙头。

然而在野蛮生长后,P2P领域迎来了监管升级。2016年,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贷机构及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余额上限,红岭创投的大单模式受到冲击。

2019年3月,周某某在红岭创投论坛上突然发布“虽然清盘,但不是说再见”的清盘声明,并推出全部出借款三年内完成全额兑付的方案。具体为:第一年(2019年)兑付20%;第二年(2020年)兑付35%;第三年(2021年)兑付45%。

但是周某某在夸下海口后,红岭创投当年的兑付目标却没完成,红岭创投原定本年度的20%兑付目标,完成了9.3%。

最终,红岭创投在2021年暴雷。  


案件处理 

12月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某某等人非法集资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周某某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被告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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