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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24-213379 有效性:
发布单位: 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1-15
文号: 来源: 区公安分局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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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公安分局

区公安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含图解)

发布日期: 2024- 01- 15 11: 08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区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国办发〔2022〕8号、浙政办发〔2022〕30号、嘉政办发〔2022〕31号文件)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和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自媒体作用,多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共发布数据65条,其中公告公示5条、治安管理4条、行政权力运行12条、安防须知28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14条。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有力推动政府工作透明化进程。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区公安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分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网上和邮寄对申请人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为加强信息权威性和准确性,对政务信息公开严格审核把关,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办公室统筹,各条线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保证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秀洲区政务服务网站门户网站,对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等已公开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将产生的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治安管理、户籍管理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二是通过在官方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兴媒体平台上进行公开,充分利用其各自的传播特点,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传递公安好声音、正能量。三是通过单位政务公开栏和对外张贴海报、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展板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以陆沅副局长为组长,方常屯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民警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专班小组。结合例会、集中学习等时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全面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开展常态督导检查,并发挥好考核利剑,确保在“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下,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2023年度,区公安分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各责任部门考核情况均为良好以上,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反馈,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3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1

行政强制

14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信息公开时限滞后。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导致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欠缺,对政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尺度把握不准的问题,存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如我局备案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较多,有时信息公开不及时。

三是岗位人员变动频繁,对依申请公开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等掌握不精通,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创新形式。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能力素质提升,持续以目标考核撬动能力提升和工作推进,坚持以宣传实效为导向,结合实际拓展和细化考核内容。

二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其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能力和信息报送、公开等操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公安分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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