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落实《关于印发〈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嘉商务联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市级商务专项资金兑现工作,经审核拟兑现资金3535.5716万元。根据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到6月4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区经商局反馈。受理方式:嘉兴市秀洲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商贸外经科,联系电话:82720294。
附件:2023年市级商务专项资金拟补助明细表.xlsx
秀洲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