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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080000/2023-207114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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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30 |
文号: | 来源: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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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30 |
文号: | |
来源: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3- 05- 30 17: 28 浏览次数:
浙江国美安迅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晓红):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沈会群、李军、马传伦、蒲继洪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浙嘉秀洲劳人仲案(2023)328号-331号),因本委各种方式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该案定于2023年7月12日8时30分、9时00分、9时30分、10时00分在嘉兴市秀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嘉兴市昌盛中路598号一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573-82721852)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无故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