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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秀洲区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管理工作问答

发布日期: 2023- 04- 03 15: 36 信息来源: 区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问:哪些人需要参加积分制入学?

户籍不在嘉兴市本级(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需参加秀洲区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


问:积分制入学适用哪些学校和哪些年段?

适用于秀洲区(不含塘汇、嘉北街道,下同)所有公办学校、民办新居民学校的一年级和七年级。已取得小学、初中学籍的学生不能参与积分申请入读一年级、七年级。

问:申请积分入学必须符合哪些积分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可受理积分申请,如不具备下述条件之一的,不予受理积分申请,实行一票否决:

1.父母在秀洲区所辖镇(街道)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满6个月(至积分受理截止日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

2.入学年龄符合学籍管理要求,其中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截止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能提供暂缓入学证明的除外。

问:积分制入学管理积分内容分几块?

秀洲区新居民积分制入学管理积分内容由基本项目和附加项目组成,其中基本项目包括登记办证、参保情况、就业创业、居住情况等4个积分内容,附加项目包括社会贡和各镇自定项目等2个积分内容。积分分值根据父母双方积分进行累计。(积分标准见附表)

如符合秀洲区其他积分申请赋分条件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问:如何办理积分制入学资格审核?

申请积分制入学应在积分材料受理起始日(入学当年5月份的第2-4周(工作日))前办理好积分入学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须递交的材料为:

1.父母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清单或《浙江省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在秀洲区企业就业的规范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就业情况需要);

4.相应计分标准所需的证明材料;

5.各镇(街道)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对申请时间进行调整,另行通告!

问:对伪造、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申请人如何处理?

申请人如有伪造、提供虚假证件(证明)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积分资格或入学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问:积分值、各校空余学位数和录取分值如何查询?

积分值可于6月下旬向申请窗口电话查询或至申请窗口现场查询;各校空余学位数和录取分值可于7月底向申请窗口电话查询或至申请窗口现场查询。

问:积分制入学申请可否跨辖区申请?

积分制入学申请只能在居住登记地申请,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积分材料受理起始日前最新居住登记记录在洪合镇,申请人至王店镇申请积分制入学,则不予受理。

申请人在秀洲区范围内就业、纳税、购房等证明材料的赋分在各镇(街道)都予以认可。秀洲区外的上述证明材料则不予认可。

问:参加了新居民积分入学申请后是否还需要网上报名?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必须在相应规定时间内既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办理还要进行网上报名。不参加积分入学申请或不进行网上报名的,都无法进入入学录取程序。

问:申请了积分是否一定能入读秀洲区的中、小学?

以镇(街道)为单位,按“高积分优先”的原则,公办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数按积分高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积分过低或申请人数较多,不排除有部分低分者不能入学的现象。

随迁子女转学政策详见2023年招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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