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索引号: | 330411ZF170000/2023-204214 | 有效性: | |
---|---|---|---|
发布单位: | 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2-28 |
文号: | 来源: | 区应急管理局 |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2-28 |
文号: | |
来源: | 区应急管理局 |
秀洲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年,秀洲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确保法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将依法行政要求有效融入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科学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职责,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考核评价。
(二)配足配强执法队伍。紧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在推进全局执法人员参与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除秀州国家高新区在全区范围所有镇全面实施委托执法,充分调动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每个主体配备从事安全生产执法人员2-3人。目前局有执法证27张,执法人员持证率为100%。
(三)夯实基层执法基础。开展区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2次,聘请专业律师和其他单位执法骨干进行授课教学,开展执法比武活动、组织各应急管理站负责人参与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开展《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如何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能力》、《行政处罚的法律要点》专题培训,结合事故案例及工作实际,重点讲解调查取证、新法修改内容、行政处罚程序等,有效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与执法水平。
二、夯实行政执法制度运行,推进监管法治化进程
(一)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三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和驻局服务、设立公职律师1人,对安全生产重大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发、合同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签订等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并已开展使用“E法审”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嘉兴市秀洲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个人一万元(含)以上罚款、单位三万元(含)以上罚没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根据局集体讨论会讨论结果确定行政处罚及自由裁量。目前局委托执法实施推进过程,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事项全部集体讨论作出,至2022年完成法制审核案件107件,其中5个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立案,1个案件系特种设备隐患移交市场监管局。
(二)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年初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报区政府同意下发执行后在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并同步推送相关基层企业管理工作群,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日常执法检查记录进行公示公开和告知,对每一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或听证告知交付相对人。
(三)持续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嘉兴市秀洲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各中队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便携打印机等执法装备,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四)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浙应急执法〔2022〕7号),在依法依规进行案件调查、准确定性的基础上,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行政处罚,注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充分考虑客观事实和整体利益,兼顾好执法目的与相对人的权益,正确把握自由裁量权的尺度,做到自由裁量的比例适度,确保自由裁量权的正当使用。
(五)依法办理陈述申辩、听证、行政诉讼和信访事件。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每一起案件均在法律文书中向被处罚当事人说明其拥有的合法救济途径。2022年有4起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相应职能科室依法给以陈述记录,对陈述申辩的案件再次进行集体讨论作出处罚决定。1起当事人提出听证,我局依法规范组织听证并接受当事人委托律师的质证、陈述申辩,并经集体讨论依法维持原处罚决定。2022年无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大执法力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一)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普查,聘请专业技术团队通过现场大培训、小班化突破、点对点攻坚。将涉爆粉尘企业、金属熔融企业以及危化品使用企业等重点企业纳入核查名单,核查工贸领域风险链关键节点管控措施,突出行业特点,集中攻坚,实现一企一档。根据局安全生产警情溯源联检制度的规定,今年以来已对发生安全生产事件的单位溯源联检34起,其中立案2起,排除隐患数331个。
(二)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挂图作战,明确工作目标及工作时限,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动。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安全生产“雷霆执法”秋季攻坚行动、工伤事故多发企业联合执法行动、“除险保安”联合执法行动等4个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企业500余家,发出各类执法文书1300余份。结合“互联网+监管”平台的推进,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依照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直至提请政府取缔关闭。2022年以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非事故类立案共132起(含综合执法局结转),罚没款429.0317万元,办理行刑衔接案件2起。
(三)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定期挑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在报纸、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及微信公众号进行曝光。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公开曝光企业名单及主要问题隐患,施以社会舆论压力,2022年以来共对我区5批共35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四、深化服务意识,推进行政执法公信力建设
(一)提升服务质量。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梳理维护,进一步优化审批和备案流程,明确相关要求和服务承诺,全面修订了办事表格和办事指南,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跑零次、网上办、掌上办100%;二是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行政执法、事故查处、政策解读等重点事项信息;三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信访咨询诉求渠道,切实为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今年共受理信访件11个,均已办结,保障了信访人合理合法诉求。
(二)推行“双随机”执法检查。以工作需求为导向,大力推动“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等各项数字化监管措施落实落地,常态化运用“掌上执法”及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实时录入执法检查情况及行政处罚情况,积极使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使用,完善立案、审批、处罚公开等办案流程。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组织发动全区企业区分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从业人员三个层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今年来共组织培训25期,参加并通过考核450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受训人次超8万人,组织42588人次开展线上学习,18276人次通过知识测试。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