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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010000/2023-199913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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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2-14 |
文号: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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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2-14 |
文号: |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8〕115号)、《嘉兴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嘉政发〔2015〕9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嘉委办发〔202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修订本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重点和方向,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3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嘉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及概算调整审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政策条款,并结合我区原有《秀洲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秀洲政办发〔2019〕46号),形成《秀洲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3次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2次邀请相关部门和部分主体的分管领导、业务工作人员进行座谈研究,专题与区财政、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对接讨论,对相关修订条款取得一致意见,2022年11月11日书面征求意见后部门无意见。11月16日,通过区委区政府网站,征求公众意见(公示7个工作日),无反馈意见。12月15日,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3年1月17日经十届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2月7日正式发文,将于3月7日起正式施行。
三、政策主要内容
此次修订形成的《秀洲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职责分工、计划管理、审批管理、建设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其他等九方面内容。
前三部分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职责分工主要内容包括制定依据、政府投资项目范畴、政府投资项目投向领域、组成人员职责、联席会议职责、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准则。对政府投资项目范畴增加区级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建设的项目。
第四部分计划管理,主要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依据、项目策划和储备、提资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决策、下达等。
第五部分审批管理主要内容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评审、审批及变更审批等程序。
第六部建设管理主要规定项目建设、管理和招投标组织形式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项目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等事项实施步骤;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明确工程变更的条件、程序。
第七部分监督管理主要明确政府部门在项目建设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职责。
第八部分法律责任主要明确项目建设违规责任和处理办法。
第九部分其他,主要说明本《管理办法》的优先级、实施日期。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本《管理办法》由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解读。
联系科室: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3-827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