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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010000/2023-212239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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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12-01 |
文号: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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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12-01 |
文号: |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一、背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2.《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2号)中明确,我区属于一类地区。全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征收农用地(不含林地),一类地区不低于6.2万元/亩。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林地和农民集体所有未利用地,按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60%执行。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区片划分
根据秀洲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并考虑到新老征地政策的连续性,按照条件相近原则,本次将油车港镇陈家坝村、马厍村、胜丰村从原来的二级区片调整至一级区片,其余片区划分不变,秀洲区集体所有土地将划分为两个区片。
一级区片:塘汇街道,新城街道殷秀村,油车港镇百花庄村、古窦泾村、钱家桥村、濮家湾村、陈家坝村、马厍村、胜丰村,王江泾镇沈家桥村、宇四浜村、收藏村、金鱼桥村和嘉北街道吴家桥村、和殷村、陶家桥村、亭子桥村、顾家浜村、南陶浜村、百花村。
二级区片:除一级区片外的区级其他区域。
(二)区片综合地价
此部分内容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嘉政发〔2020〕21号)一致,没有变化。
1.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其构成比例为4:6。
2.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农用地、建设用地一级区片综合地价每亩64500元,二级区片综合地价每亩62000元;集体所有未利用地一级区片综合地价每亩38700元,二级区片综合地价每亩37200元。
3.区片综合地价中,农用地、建设用地留村组部分土地补偿费一级二级区片均为每亩10000元,集体所有未利用地留村组部分土地补偿费一级二级区片均为每亩6000元。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2023年12月30日起施行。
四、部门解读
本通知由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洲分局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解读。
联系人:武女士
联系电话:0573-82721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