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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23-1994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新城街道 生成日期: 2023-01-29
文号: 来源: 新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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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新城街道
生成日期: 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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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城街道

新城街道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含图解)

发布日期:2023-01-29 14:35:29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情况良好,对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国办发〔2022〕8号、浙政办发〔2022〕30号、嘉政办发〔2022〕31号文件)责任清单要求均落实到位。本年度1-6月、7-12月均未发布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政策解读。对民生关切问题做到及时回应。2022年共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02条,涵盖政府公开制度指南1条,工作动态85条,国资房租减免信息1条,财政信息公开4条,公示公告9条,重要报告2条,社区工作1条。“畅想新城”微信公众号2022年推文发布682条,主要内容涉及街道一年内民生实事、文化活动、便民报道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街道2022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部门合规编写信息—党政办严格审核信息-分管领导审核”三级联审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健全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中,完善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核制度,做到公开内容及时、全面、不泄密的要求,持续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本年度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良好。线上通过“中国秀洲”门户网站、“畅想新城”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目前这些载体均运行正常,公开渠道畅通。优化网站栏目建设,新增财政信息栏目1个。线下查阅点建设持续深化,搭建互动新平台,推进自助与人工办理两种模式,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服务,切实完善公众参与的新模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主动公开、保证时效,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重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来建设,专人负责、定期维护和管理,切实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强化工作测评与考核,一年来违反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规定事例为零,群众满意率高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须与2021年度年报结转数一致)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信息维护不够到位,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二是政务公开创新亮点工作不多,信息公开涉及面还不够广。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信息的敏感性,力争做到消息既出、群众即悉。二是积极收集社情民意,提高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信息处理收费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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