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大运河航线是浙江嘉兴秀洲连接江苏吴江盛泽一条经济繁荣的水上大动脉,来往船舶繁忙。然而,穿越运河水域的运泥船多,且地理位置特殊,时常有跨区域偷倒泥浆、建筑垃圾的等违法行为产生。
近期,为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偷倒乱倒、非法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严管、严控、严查”的高压态势,查获了一批跨区域渣土乱倾倒案件,有效遏制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现象。
案件回放
2022年4月14日凌晨,王江泾镇大坝村巡查发现在王江泾镇大坝村陆家荡区域停泊多艘载运建筑垃圾(土方)的船只。接报后,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队王江泾中队、派出所、环保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当即严令制止,对现场船只进行管控,并调查取证。
经查明,倾倒者张某于2022年 4月5日开始安排挖掘机、运输船等将杭州市叶根码头的建筑垃圾(渣土)通过船运至王江泾镇水域,再通过凌某、许某提供的栋梁村毛漾荡闸站南侧河心岛进行倾倒,许某、凌某从中获利各五千元。上述建筑垃圾主要由泥土组成,经测绘倾倒土方量达1509.83立方米。当事人许某、凌某违反了《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法处置建筑垃圾提供条件。”的规定,当事人张某违反了《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九条“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不得沿途丢弃、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张某做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许某、凌某分别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伍仟元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将3个违法当事人移送秀洲区公安分局予以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沿途丢弃或者随意倾倒建设工程垃圾的,依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沿途丢弃或者随意倾倒装修垃圾的,依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为违法处置建筑垃圾提供条件的,依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在此,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向社会公众进行呼吁:随意偷倒建筑垃圾行为不可取,为偷倒者提供条件的“中间人”同样面临行政处罚,良好的生态环境及干净的市容卫生需要大家共同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