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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120000/2022-198227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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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01 |
文号: | 来源: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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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01 |
文号: | |
来源: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发布日期: 2022- 07- 01 15: 1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嘉兴市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相关文件要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温室甲鱼养殖尾水问题”(市方案举一反三问题3、区方案举一反三问题3)已整改完成,现对问题整改的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共5天。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秀洲区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反映。
联 系 人:高培国
联系电话:0573-83675873
联系地址:秀洲区三塔路239号3号楼407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秀洲区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2年7月1日
附件
问题编号 | 具体内容 | 整改时限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市方案举一反三问题3、区方案举一反三问题3 | 开展温室甲鱼养殖尾水治理设施不完善问题整治。 | 2021年12月底 | 腾退与治理同步推进,开展温室甲鱼养殖专项整治,做好现有温室甲鱼养殖尾水治理,确保养殖尾水零直排。 | (1)退养,严格贯彻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按照禁养区禁养,限养区限养、养殖区规范养殖要求,对不符合治理要求的温室养殖进行退养。 (2)治理,加强温室甲鱼尾水治理的技术指导,对保留的甲鱼温室制定专门的尾水治理方案,并建设符合标准的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确保温室甲鱼养殖尾水零直排或达标排放。 (3)严管,建立养殖尾水监管长效机制,严禁水产养殖尾水直排,定期对养殖尾水开展监测,确保治理后的温室甲鱼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倡导种养结合,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循环利用。 | 已完成整改。秀洲区的温室甲鱼养殖尾水污染整治主要采用腾退与治理同步推进的方式开展,截至目前全区共开展温室甲鱼大棚腾退面积20760.5平方米,治理温室甲鱼二段法养殖面积25008平方米。全面实现温室甲鱼养殖尾水零直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