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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1日拟对北京理工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嘉兴)一期南区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 06- 21 08: 35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北京理工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嘉兴)一期南区块建设项目

 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东方路西侧

嘉兴市秀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嘉兴市秀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额168875.51万元,位于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奥星路北侧、东方路西侧,占地面积198553m2,总建筑面积约180000m2。建设内容包括学科功能建筑、公共建设项目、生活福利及附属用房以及室外给排水、电气(含亮化)、广场、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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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实验室废水(包括实验废水和制纯水废水)经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达标后和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油车港镇污水管网,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深海排放。

2、废气:实验室废气均通过通风橱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后设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采用防震、消声、隔音措施

4、固废:实验废液、过期试剂、废试剂瓶、废活性炭、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废仓库暂存,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膜按规定存放在一般固废仓库内,委托专业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622日至20226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2722552、0573-82722517; 传真:0573-82721687

通讯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或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3140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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