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区政府工作部门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业务工作 > 工作动态

钓鱼也违法吗?新城分队开出这张罚单!

发布日期: 2022- 02- 28 09: 5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月23日下午,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新城分队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有人新塍塘一级水源保护区垂钓。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查,该处确实有人在垂钓,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罚单。

面对罚单李某表示不理解,钓鱼也违法吗?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某的行为违反了此项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垂钓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对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随着春天到来,天气日渐回暖,越来越多的钓鱼爱好者人选择河边垂钓,秀洲执法蓝”温馨提醒市民,垂钓地点要选好,不要为了一时休闲被罚,影响了心情,也辜负了大好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