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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000000/2022-202521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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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11-08 |
文号: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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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11-08 |
文号: | |
来源: | 区政府办公室 |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秀洲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全区经济稳进提质发展,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和《关于实施新时代嘉兴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新时代“技能嘉兴”行动方案》,区人社局牵头制定了《秀洲区新时代“秀水工匠”技能人才引育政策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二、文件制订依据和过程
为确保若干意见的实效性、精准性、持续性,区人社局在政策起草过程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调研政策。学习领会国家、省、市有关人才政策的精神,参考嘉兴市及周边兄弟县市区的人才补助政策,学习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结合我区财政经济实力,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释放效应,多次座谈交流,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形成初稿。
二是座谈商讨。多次与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等部门研究讨论、反复推敲,进一步补充完善《意见》内容,最终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是征求意见。2022年8月26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9月6日,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2022年9月1日,以书面形式征求区级相关部门及各主体意见,分别召开部分企业、相关部门座谈会,收到财政部门3条反馈意见,当面沟通后已部分采纳,对《意见》进行了完善。
三、政策主要内容
《意见》由五部分组成:
1.适用对象。主要包括本意见所称的三类技能人才和认定的技能人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2.进一步加大技能人才引育支持力度。主要包括技能人才购房(租房)补助、人才津补贴和奖励、竞赛奖励和补贴、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等。考虑到秀洲当前房地产市场环境,增加了房(租房)补助政策项目。为更好地帮助企业留人,增加了技能人才连续就业满5年、10年及以上的相关政策。
3.进一步激发企业培养支持力度。鼓励支持企业组织培养技能人才、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鼓励支持建立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
4.进一步拓展技能人才培养渠道。包括给予企业招聘补助、鼓励校企深入合作。
5.其他事项。对用人单位不得享受补助政策的行为、补助申报条件的时间节点、补助资金的来源和承担比例等进行了说明。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嘉兴市秀洲区人力社保局
本《实施办法》由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读。
联系科室: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3-82721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