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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21-190188 有效性: 废止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9-07
文号: 秀洲政办发〔2011〕100号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00000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9-07
文号: 秀洲政办发〔2011〕100号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洲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公用房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9- 07 10: 15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秀洲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公用房租赁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O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秀洲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公用房

租赁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的通知和嘉兴市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置和办公用房装修标准》(嘉财政〔2011〕294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公用房的租赁工作,切实降低和控制办公运行成本,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用房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区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因新设机构、人员编制增加等原因,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已无法调节,必须向外租赁办公用房的,由用房单位向区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明确新增机构性质、编制人数、办公用房基本要求和所需费用等。经区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

二、统一实施招租和装修

区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承办意见,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并协同用房单位,本着“必须、节俭、方便”的原则,统一实施招租和装修。

1.控制办公用房面积。租赁办公用房的面积,严格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原则按每人使用面积6~9平方米。便民服务窗口面积按需按实设定,会议室、会客室、库房、厕所等公共部位面积,从严控制。

2.控制地段。地段选择既要方便办公,又要避免在繁华商业街、店面房等租金比较昂贵的地段租赁。一般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租赁价格低于同地段市场平均价。

3.控制装修和设备配置标准。装修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办公用房装修标准的规定,不得超标准装修,超规格配置,办公室装修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的标准执行。会议室、走廊、厕所等公用部位面积不超过600元/(装修价格随市财政局的调整而调整);租赁期低于5年,可以简单装修,装修价格控制在本标准的二分之一以下。办公设备必须按程序采购和按标准配置,严格按照秀洲财预〔2011〕232号文件执行。

4.规范装修工程。装修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立项、设计许可、招标、施工、竣工验收及结算送审和决算等装修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控制标准,注重质量,防范安全,提高绩效。

三、租赁办公用房的日常管理

租赁办公用房装修完毕后,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交用房单位使用,租赁办公用房租赁费用、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列入用房单位年度财政预算。

四、本办法适用范围:区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卫生院)、国有企业。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需租赁办公用房的,由本单位负责,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由发文之日起执行。


100关于印发秀洲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公用房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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