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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10000/2016-175191 有效性: 失效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6-06-17
文号: 秀洲政发〔2016〕11号 来源: 南京大汉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00000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6-06-17
文号: 秀洲政发〔2016〕11号
来源: 南京大汉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9- 06 18: 07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关于全面开展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

                              2016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全面开展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5〕3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依法有据,注重系统推进,充分吸收全省各地县域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成功经验,协同推动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产业结构调整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等领域的改革,切实发挥改革综合效应,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以“亩产效益”为导向,健全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

1.健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结合全区产业结构和企业规模特点,综合考虑亩均产出、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单位排放等主要指标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辅助指标,完善分类分档、公开排序、动态管理的企业综合评价机制,构建客观合理反映实际情况、科学衡量企业效益的指标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2.完善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机制。以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完善差别化电价、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用能总量核定和指标交易、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好市本级全面深化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试点工作,倒逼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市地税二分局)

3. 完善要素交易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土地、排污权、用能、碳排放权等要素交易规则。同时,积极与市级交易平台沟通,明确要素配置平台模式,进一步拓宽公共资源交易进场范围。完善网上招投标平台,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制,建立全区投标企业基本信息库和不良行为信息库。(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4.建立生态环境财政奖惩制度。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要求,建立财政奖惩与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挂钩机制。(区财政局、区治水办)

(二)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创新机制

1.完善“三位一体”的项目投资准入制度。规范产业投资项目准入标准,建立以空间准入、行业准入和项目准入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准入制度,促进产业向主平台集中、项目向重点产业集中、要素向优质项目集中。完善工业投资项目准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符合产业投资项目准入标准的新建项目,在供地、融资、排污权指标、能耗指标、审批服务、财政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经局<区农办>

2.建立以“四换三名”为核心的企业分类指导制度。依托企业综合信息平台,建立“企业体检档案”和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实施企业分类指导、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产业政策分类引导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四换三名”,激励和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落后产能退出。鼓励优势企业以股权收购、资产购买等形式加大对落后产能兼并重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支持企业以提高容积率方式扩大生产性用房。(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3.建立“五化联动”的企业自主创新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创新主体企业化机制,全面实施企业逐级培育、梯队建设企业研发平台制度,深化技术创新开放合作机制,推进企业主导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建立推广企业技术创新激励人本化机制,提高企业科研人员创造性劳动分配比重;健全完善科技创新发展平台化机制,推进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高新区等创新平台发展;健全完善技术成果商品化机制,深化技术中介机构的企业化运作改革,推进技术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创新服务社会化机制,大力推行“创新服务券”等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推进公共科研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

1.全面推进“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以新塍镇为试点,通过三年努力,全面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建立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高效便捷互联互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体系。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做好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颁证及抵押贷款工作。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在市级统一安排下,对区内登记条件较成熟、手续较健全、农户登记意愿较强烈的新建农户集聚点进行登记试点。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机制,加速推进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起集农村物权、股权于一体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各类产权在平台上依法交易和规范转让。开展质押担保试点。(牵头单位:区农经局<区农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金融办>、区国土分局)

2.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逐步形成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和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宅基地制度。(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

3.加快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改革。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各类主体通过相互参股等形式开展合作。探索建立农业公共服务委托和购买等有效形式和机制,促进农业服务产业发展壮大。深化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和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改革,加快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区农经局<区农办>、区供销合作总社)

4.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建立供水、公交、污水、垃圾处理等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运行机制,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共建共享。完善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统筹配置和合理流动,建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长效机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推动形成合理有序就医格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取消依附于原有户籍基础上的各项差异政策。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进城乡社会救助等制度并轨。(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

1.建立健全社会事业投资经营公平准入竞争机制。简化审批程序,优化规划、用地、招生、大型设备配备、医保定点、技术许可等审批流程,完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混合经营的体制机制。坚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原则,严格控制城市公立医院、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合理布置公办非义务教育学校、公办体育文化场馆的建设,拓展民间投资空间。(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建立健全国有和民办社会事业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第三方水平考试、资格认证和人事代理机制,改革完善行业执业注册制度,进一步消除对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限制条件。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保障民办机构参与公平竞争。(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3.创新完善民间资本投资社会领域回报机制。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引导基金对社会事业领域的支持。探索建立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适度回报和奖励制度,试行投资者自取得收入之日起,每年可按年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提取投资收益;完善股权变更、机构解散和清算机制,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将民办医院、学校、养老院、体育文化场馆等无偿捐献的,区政府给予一定奖励。(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

(五)优化政府服务,健全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制度

1.继续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根据上级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好下放事项承接工作。根据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事项库省市县三级动态目录,及时进行规范比对工作,动态调整我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深化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切实提升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并联高效审批机制。实施整合前置审批、联合测绘、开工前联合审查、建设协同监管、竣工联合验收等制度,实行并联审批和全流程优化,加快形成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机制。探索开展自土地转征用审批至施工许可全流程50天高效审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3.建立完善投资项目网上审批机制。加快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纵横连贯联合审批“一张网”,推动落实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加快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促进投资审批等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

4.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制定以市场准入标准为基础,开工许可、施工监管和竣工验收为主要内容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对监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强化现场监管,推进协同监管和综合执法。整合政务投诉举报载体,建设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推进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规范部门自由裁量权。加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构建监管信用体系,鼓励行业自律和社会参与,全力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编委办)

5.深化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在已经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清理现行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规范服务时限和收费项目,完善中介服务目录。推进中介机构和机关事业单位脱钩改制,加快我区中介市场建设,实现网上中介市场或相对集中中介超市全覆盖。(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六)深化新能源领域各类示范试点,进一步提升发展优势

1继续深化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进一步深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秀洲模式”,加快建设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打造光伏特色小镇,力争将园区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区域特色创新基地、光伏装备工业设计基地、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基地、高端装备制造基地。(牵头单位:秀洲国家高新区、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2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以列入全国首批低碳工业园区试点为契机,以探索园区工业低碳发展模式、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和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光伏产业发展和光伏发电应用为突破口,加快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低碳产业发展,力争把秀洲高新区建设成为低碳产业集聚区、低碳能源示范区、低碳技术先导区、低碳管理试验区、低碳基础设施典范区。(牵头单位:秀洲国家高新区、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3加强中德新能源示范城市国际合作。加快推进秀洲区政府与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三方合作。与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所共同研究编制全区综合能源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布局,推动新能源领域相关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秀洲区可再生能源利用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同时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与能源结构调整有机结合、协同推进。(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区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督促检查各项改革的推进和落实,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各项改革工作的推进和组织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总体方案,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各牵头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争取省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政策支持。

(三)营造浓厚氛围。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善于总结推广基层群众的实践,积极吸收省内外一切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浓厚改革氛围。


    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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