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环境卫生“四位一体”长效保洁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秀洲财经农[2021]9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城乡环境卫生“四位一体”长效保洁第一批补助资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布时间为5天,自 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6日。在公示期间,接受全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镇人民政府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举报电话:89992674(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