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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70000/2021-189870 生成日期: 2021-08-30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文号: 秀洲财监督〔2021〕19号 来源: 区财政局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8-30
文号: 秀洲财监督〔2021〕19号
来源: 区财政局

秀洲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秀洲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9- 01 21: 21 浏览次数:

 

秀洲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秀洲区事前绩效评估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区级机关各部门,局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秀洲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现将《秀洲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6日

 

 


秀洲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秀洲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推动政策和项目科学立项和决策,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浙财监督〔20211号)、《浙江省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浙财监督〔2019〕13号)和《中共秀洲区委 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秀洲委发〔2020〕1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事前绩效评估,是指部门(单位)对拟新出台或修订调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就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需区级财政资金安排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包括:新设立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因实施内容、标准等发生重大调整,拟申请新增财政资金的既有支出政策和项目;在既有专项资金规模内新增政策任务等。

第四条 事前绩效评估的主体。

(一)各部门、各单位是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的责任主体。事前绩效评估遵循“谁提出政策和项目,谁负责评估”的原则,由部门(单位)对职能范围内拟新增或调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向财政部门报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根据事前绩效评估意见完善政策制定和预算编制,提高重大政策和项目决策水平。

拟新增或调整重大政策和项目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二)区财政局负责对拟新增或调整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以及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进行审核,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事前绩效评估应当遵循依据充分、科学规范、精简高效、客观公正、权责对等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事前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等;

(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等;

(四)部门(单位)的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五)政府投资等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六)其他依据。

第二章 事前绩效评估对象、内容和方法

第七条 区级部门事前绩效评估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拟新建总投资3000万元(含,下同)以上或当年区级财政预安排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内区级财政安排500万元以上的新出台或修订政策;区级财政资金安排500万元以上的其他新增或调整项目;其他认为应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政策和项目。

应急、抢险、救灾等急需项目及经区委、区政府认定的急需刚性项目可不进行事前绩效评估。

第八条  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内容包括: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以及其他需评估的内容等六个维度。具体内容可参考《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附件1)。

第九条 事前绩效评估可采取论证评审、咨询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

第十条 事前绩效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政策和项目存续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估政策和项目的资金及管理效率。

(二)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与地区同类政策和项目安排的比较,综合分析政策和项目的绩效情况。

(三)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对政策和项目进行评估。

(四)最低成本法,是指对预期效益不易计量的政策和项目,通过综合分析测算其最低实施成本,对政策和项目进行评估。

(五)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政策和项目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 事前绩效评估方式和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评估,如上级财政部门另有规定,按规定进行评估。

第三章 事前绩效评估程序

第十二条 部门(单位)应结合预算编审、项目审批等现有决策程序,按要求对拟新增或调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在拟制环节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应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可行性研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第十三条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原则上包括事前绩效评估准备、事前绩效评估实施、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三个阶段。

(一)事前绩效评估准备阶段。部门(单位)按要求确定评估对象、成立评估工作组和制定评估方案。部门(单位)可以成立评估小组自行开展事前评估,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评估。

(二)事前绩效评估实施阶段。评估工作组通过收集、审核资料(见附件2),咨询专业人士、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采访、集中座谈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开展现场与非现场评估,对政策项目进行综合评估。

(三)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阶段。凡符合事前评估对象的政策或项目,不论是否涉及当年度预算新增或调整,部门(单位)都应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内容要求撰写并报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作为政策调整、年度预算申报、日后预算申请的必要条件。

第十四条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包含正文和附件两部分。

正文包括评估对象概况、评估的方式方法、评估的内容及结论、评估的相关建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附件包括政策和项目相关申报资料、评估专家意见、其他佐证材料。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应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具体参考格式详见附件3。

其中,评估内容中“绩效目标合理性”部分,应明确列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并加以论证。

第十五条 部门、单位应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章 事前绩效评估审核与应用

第十六条  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审核,按照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逐项对照审核评估报告内容完整性、数据准确性、绩效指标设置科学性、论证依据合理性。对确有必要的政策和项目,财政部门可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第十七条  按要求应当提供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而未提供的,原则上不予安排政策或项目预算资金。在当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和项目。

第十八条  事前绩效评估审核发现有以下情况的不予立项:立项必要性不充分的政策项目;资金未落实、资金来源不明确或者未通过债务风险评估的政府投资项目;可能导致出现重大财政风险和债务风险的政策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认定不具备实施条件、存在财政风险隐患的政策项目。

第十九条  事前绩效评估审核发现有以下情况的予以退回,要求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完善:绩效目标不明确、不合理;预算编制不规范,费用测算不科学;论证不充分、无法有效支撑评估结论的政策项目;实施方案不科学、不可行,实施中会出现较高风险的政策项目;缺少必要的申报材料、专家意见或佐证材料、未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的政策项目。

第二十条  对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按规定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要及时清理退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国家高新区财政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秀洲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

2.事前绩效评估资料准备清单

3.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4.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1

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说明

立项必要性

公共财政导向

是否符合公共财政的要求

是否具有公共性、无差异性、无排他性。(注:公共性考虑政策实施能够满足社会绝大多数人享受政策效益的程度;无差异性考虑政策受益群体所享受到的效益是否存在明显差异;非排他性考察政策实施是否损害特定群体利益或将其排除在受益范围之外。)

政府与市场边界是否清晰

说明政策项目内容是否存在超越市场边界的情况(虽属市场范围但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实施的,具有基础性、引领性、示范性等正外部效应的除外);是否有市场替代的可能性;是否属于非竞争领域。

是否属于区级财政事权

政策项目是否属于区级财政事权。

政策依据充分

是否符合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关性。

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性。

是否属于本部门履职范围

与部门职能、规划及当年重点工作相关性。

决策科学合理

是否经充分研究论证

提供相关调研报告、可研、评审、批示等相关资料,并足以支撑决策。

政策和项目内容是否存在与其他政策和项目的重复交叉

是否与其他部门的政策和项目存在重叠;是否与部门内其他政策和项目存在重叠;补助对象是否存在重叠。

预期效益明显

政策项目是否具有明确且可预期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请对具体预期效益作论证说明。

受益对象是否清晰

受益对象是否明确,受益对象的覆盖面情况。

公众满意度情况

论证预期受益对象满意度,论证可信,且满意度达到较好以上。

政策项目可持续性

政策项目实施有可持续的组织、政策等保障环境,预期能持续发挥作用。

投入经济性

预算编制规范

预算编制是否符合规定

符合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相关规定。

采用最优方案

是否经多方案比选后采取投入产出比最好的方案

论证所选方案达成一定效果下投入最低的费用,或投入一定的情况下取得最大的效益。

费用测算科学

费用测算是否科学

分析说明费用测算的方法、过程,测算是否具体细化合理且与项目相关,测算标准、各子项分解情况、支出用途及测算结果是否准确合理。

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目标明确

绩效目标设置匹配度

是否与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匹配

跨年度政策和项目是否有明确的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绩效目标

按政策和项目周期设定总体目标并设定年度目标。

绩效目标能否反映政策项目核心内容

是否围绕政策项目核心内容设定绩效目标。

是否形成核心产出和效益指标

绩效指标是否明确合理、细化量化,可测量,能够全面、充分反映应解决的特定问题。

绩效目标合理

绩效目标是否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说明绩效目标设立经过充分考量,不存在过低的情况。

效益指标是否与产出指标高度相关

效益指标要能充分反映产出的成果。

指标值数据来源是否客观、便捷

指标值的设定是否有支撑依据,是否充分参考以前年度或其他地区同类政策项目的指标值;指标值数据的获取具有可操作性。

指标值是否与年度任务或计划数相对应

分析指标值和绩效目标的关系。

指标值是否与预算额相匹配

分析指标值和预算资金是否合理匹配。

指标权重分配是否合理

指标的权重分配是否合理。

绩效目标实现的可能性

论证绩效目标实现是否可能。

实施方案可行性

实施方案可行

具体实施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行

实施方案是否完整、先进、可行、合理;实施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方案是否围绕绩效目标实施

政策项目内容与绩效目标是否匹配。

是否具备人、财、物等基础保障条件

提供相关证明依据。

实施中的风险控制

对不确定因素和可能遇到的技术风险、协调风险、政策风险、组织风险、资金风险等是否全面深入分析,是否有应对举措及应急预案。

制度机制健全

相关管理制度、机制是否健全、有效

组织构架、运行机制以及业务管理制度、技术规程、标准是否健全完善;执行过程是否设立管控措施、机制等;是否建立后期跟踪管理机制,收集相关绩效信息。

筹资合规性

筹资合规合法

筹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符合预算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

筹资规模是否合理

说明筹资规模是否存在过小、过大的情况,是否经过相关论证,论证资料是否齐全。

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

资金来源渠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资金投入可行

财政性资金支持方式及其他来源经费保障渠道是否可行

进行相关说明论证。

是否已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

按规定需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的政策项目,是否已通过相关评估,评估材料是否齐全。

筹资风险可控

筹资的风险控制

对筹资风险是否进行分类分析判断;是否针对各类预期风险设定应对措施,应对措施是否可行、有效;有否筹资备选方案;是否提供可以采信的依据;是否明确应对风险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其他需评估的内容

其他评估内容

与政策和项目相关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内容

根据实际补充,有利于充分论证。


附件2

事前绩效评估资料准备清单

  1.政策/项目立项背景及发展规划:

  (1)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涉及政策、项目的中长期规划(计划);

  (3)部门或行业的发展规划(计划);

  (4)项目责任单位职能文件(三定方案等)。

  2.政策/项目立项申请材料:

  (1)政策/项目立项申报书及绩效目标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立项专家论证意见;

  (5)总体初步设计方案或设计图纸等资料。

  3.政策/项目预算申请材料:

  (1)预算测算明细、测算依据说明(如含多个子项,按子项分别提供);

  (2)主要材料、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牌、生产厂家、价格及依据(涉及材料和设备采购的项目必须提供);

  (3)工程预算定额、收费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定额依据文件(涉及工程的项目必须提供)

  (4)反映测算依据的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4.与项目相关的组织管理制度(含业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

5.与政策/项目立项和预算有关的其他材料。

 

 

附件3        

秀  洲  区

 

 

政策或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章):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评估组/评估机构(章):

评估日期: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政策或项目名称:

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

政策或项目资金构成:

政策或项目概况:

二、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程序。

(二)评估思路。

(三)评估方式、方法。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评估内容根据正文所列)

(一)立项必要性。

(二)投入经济性。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五)筹资合规性。

(六)其他需评估的内容。

(七)总体结论。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阐述评估工作基本前提、假设、报告适用范围、相关责任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六、评估人员签名

七、附件材料

(政策或项目相关申报资料、评估专家意见、其他应作为附件的佐证材料)

 

 

 

 

 

 

 

 

 

 

 

 

 

 

 

 

 

 

 

 

附件4

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政策(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政策(项目)期限


立项依据


资金需求测算

(20××年—20××+n年)

 

列明资金总量及分年度资金承担量

 


  体
  目
  标

总目标(20××年—20××+n年)

 目标1:
   目标2:
   目标3:
   ……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解释

标准标杆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




质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时效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成本指标

 指标1:




 指标2:




 ……




……






  益
  指
  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




 指标2:




 ……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




 指标2: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填报单位(盖章):

注:每个政策或项目至少要设置三个产出指标和三个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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