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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21-1865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1-07-05
文号: 秀洲执法〔2021〕27号 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1-07-052021-07-05 16:00:53
文号: 秀洲执法〔2021〕27号
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05 16:00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工程弃土管理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管网工程、道路工程地下停车场等开发建设项目持续增多,随着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需求的不断增加,在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工程弃土。据统计,目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埋藏深度一般3-5m左右,平均4.1m

二、主要问题

1、传统消纳途径难以为继。传统的弃土消纳大多采用洼地回填、绿化用土、复垦回填等方式,少量采用弃土资源化再利用方式。随着洼地减少,坑塘水面填埋也需占补平衡,绿化、复星用土数量有限等原因,传统消纳途径难以为继,急需拓展新的消纳途径。

2、违法成本低,违法行为增多。正常的工程弃土运输一般需要有工程弃土消纳许可证工程弃土准运通行证及专用运输车辆进行规范化消纳运输。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的项目业主单位将工程弃土以定的价格卖给包工头,对后续处置无任何追踪反馈,全凭包工头安排。由于弃土消纳需求不断增多,消纳价格逐步抬升,部分工地为追求施工进度,往往雇佣非正规运输车辆清运工程弃土,造成弃土乱堆乱倒现象频发。根据相关规定,对单次未经核准的弃土处置行为顶格处理罚款3万元,违法成本相对较低,造成偷倒行为展禁不止。据统计,2018-2019两年,全市自然资源部门查处的倾倒弃土侵占耕地案件7,破坏耕地面积200多亩。2019年全市弃土运输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4381起。

3、监管和统筹协调机制缺失。工程弃土监管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弃土堆放临时用地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批,规范建筑工地施工管理由建设部门管理,弃土不按规定路线运输及抛撒乱倒由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车辆超载运输由交警、交通运输部门查处。但在具体管理过程中,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紧密,基本是各为政,没有形成监管合力。没有统一规划的弃土消纳场地,也没有弃土消纳处置终端建设的长期规划,造成产销矛盾日益突出,有些工程建设项目因弃土消纳问题而影响建设进度。再加上各镇之间也未建立跨区域的弃土消纳统筹协调机制,此外,还缺乏弃土处置规定和弃土处理费收取标准,造成工程造价时未能足额预算弃土处置费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随意倾倒弃土问题的产生。

三、意见建议

1、拓展工程弃土资源化再利用途径,一是对北部低洼地区进行填埋堆高,不仅可以解决工程弃土问题,还可缓解因地面沉降导致的次生灾害。二是搭建人造景观山,在消纳弃土的同时,顺应自然生态,坚持宜草则草、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原则,展现自然生态多样化,不仅实现了弃土就地消化再利用",做到了变废为宝”,减少治理成本,还可提升城市绿视率",打造景观亮点。同时,临时堆筑的人造景观山还可起到弃土资源储备仓库的作用,在后续的城镇建设过程中,如沿路沿湖沿河绿道建设等,可将弃土作为基材选项,实现弃土的有效利用。

2、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城市弃土管理水平。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公安、建设、自规、综合行政执法、环保、交通等部门参加的工程弃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统筹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对工程弃土处理,要按照谁产生谁出钱谁负责原则,强化项目业主主体责任。

3、编制专项规划,提高管理工作的计划性和前瞻性。为实现我市工程弃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目标,既要立足当下又要着眼长远,既要坚持区域内自求平衡为主,又要按就近原则适当考虑跨区域统筹协调,抓紧编制我区工程弃土消纳处置布点规划。部分区域确实缺少规划建设条件、不能自行消纳的,也可通过跨区域环境补偿方式,进行异地消纳。在布点规划基础之上,要科学预测年度拟开工和在建项目工程弃土供需状况,制定年度弃土消纳平衡计划,做到有规划、有计划、有方案。

4、强化过程管拉,推行弃土运输法人化。一是实行工程弃土处置核准制,明确弃土来源消纳方式和场地、运输单位,核发准运证。二是推行弃土运输法人化。对弃土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实行登记备案制度,达到要求的运输企业方可登记备案并参与工程弃土处置招标。对登记备案的弃土运输车辆可以参照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办法,实行GPS定位管理,实现全程可追期管理。

5、加强综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建立联动以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为主体,加大日常巡查、路面执法的力度和密度,对未批先运、不按指定路线运输、擅自处置等行为严管重罚。将处罚结果纳入承运公司资质信誉管理,利用诚信经营管理体系整顿市场,实现优胜劣汰,让运输企业自主管理好所属弃土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提高社会责任意识。


夏振林委员: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加强工程弃土管理的建议》提案,已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转来我局并收悉,感谢您对这个问题的关心、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变废为宝,盘活土方资源。垃圾不是一无是处,而是放错了的资源,为此秀洲区大力推进建筑废土资源化利用。一是用于灰土路基基础。东升西路(嘉铜公路以西段)工程路基基础设计采用灰土路基,该项目消化了大量的土方。因此类似大型交通道路工程都可采用灰土路基,有利于解决本区域的土方消纳问题。二是在建工地回填土方就地利用。在建工地一般在地下室顶板完成后以及绿化种植时都需要一部分土方回填,对此要求本区内项目的回填土方一律使用本区域的工程弃土,推动实现辖区弃土的有效周转和利用。

(二)科学定策,加强源头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垃圾(工程弃土)管理,促进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化利用,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有效遏制违法处置、偷运乱倒等现象,秀洲区制定出台《秀洲区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办法》和《秀洲区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从分类、管理机制、源头管理、收运处置、联动监管、收费机制六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形成了“统一领导,属地为主,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的建筑垃圾全流程管理体系。

(三)规范审批,严格运输处置。按照车辆要登记、运输要规范、路线要核定的原则,秀洲区要求工程运输企业在运输前必须如实申报工程弃土的来源、产生数量及车辆、消纳场所等事项和内容,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置核准。同时,渣土车辆监管云平台、工地监管平台全部接入区级“智慧城管”,实现运输监管对象、审批数据、在建工地、车辆运行轨迹、路面情况等数据信息的共享,进一步确保运输处置规范化、制度化。今年以来,已审批备案建筑垃圾运输处置1458件共计214.7万方。

(四)各司其职,形成共管合力。区住建局负责规范建筑工地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与符合条件的渣土运输企业签订土方运输合同,强化项目业主主体责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负责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积极配合对违法占地行为的监管查处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多拉快跑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制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查处固体废物违法偷倒、不规范贮存等行为。区公安分局负责查处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和倾倒工程弃土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加强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处置备案、运输路线审批,对未按规定时间和路线清运建筑垃圾、未经备案擅自处置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严格执法,加大打击力度。结合交通安全大会战的要求,多部门成立联合整治组,定期对主要区域、道路、工地实行全方位、全时段整治。按照“教育一批、整治一批、带动一批”的原则,对工程弃土违法装载、运输、倾倒等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做到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决挤压域外工程车非法转运、倾倒的空间。今年以来,共出动人员2507人次,开展联合执法次300余次,查扣工程运输车238辆;查处违法超限60起,卸载1647吨,罚款40.296万元;查处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等案件281起,罚款81.33万元;打击采用倾倒工程弃土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起,刑事处理3人,涉及土地面积19000余平方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贯彻执行《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嘉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市建设局出台了《嘉兴市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和运输规范》《嘉兴市建筑垃圾运输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嘉兴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嘉兴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四个配套规范性文件。对此,秀洲区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贯彻实施《条例》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细落实。

(二)加强执法协作力度。成立由公安、住建、综合执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案件通报、证据互认、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查处建筑垃圾领域违法案件,坚决遏制各类工程渣土违法消纳乱象。

(三)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充分运用数字化平台,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非法处置、违法倾倒、跨区域处置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形成有效震慑力。

 

嘉兴市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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