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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00000/2021-1863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7-03
文号: 秀洲政办发〔2016〕109号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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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秀洲政办发〔2016〕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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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洲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3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秀洲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八届区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秀洲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一、现状与问题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成效

(二)重点环境问题

(三)十三五环境保护形势分析

二、目标指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四)规划范围与期限

(五)编制依据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二)全面实施五气共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三)强化土壤综合治理,消除突出污染问题

(四)持续强化治污减排,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五)统筹开展生态保护,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六)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提高环境安全水平

四、重大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

(二)创新体制机制

(三)共享人才技术

(四)开放融资渠道

(五)推进全民共治

附表:秀洲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工程项目汇总表


一、现状与问题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成效

1.“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期间,秀洲区坚持以打造现代化田园新秀洲的发展定位,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紧紧围绕 “五水共治”、“五气共治”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在治水、治气、固废污染防治、污染减排、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等环保中心工作中凝心聚力,务实重干,主动作为。经过五年的努力,基本实现了“十二五”各项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秀洲区“十二五”环保规划主要指标目标值完成情况见表1。

1  秀洲区十二五环保规划主要指标目标值及完成情况

指标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规划目标值

2015年实际值

总量控制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下降12.3%

消减19.5%

2

氨氮排放总量

下降12.8%(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2.6%

消减15.9%

3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下降14.2%

消减14.2%

4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下降12.7%

消减12.7%

水环境质量

5

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

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不劣于入境

出境断面优于入境,考核合格

6

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50%

0

7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50%

0

水污染防治

8

重点工业废水污染源

稳定达标排放

稳定达标排放

9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

90%

91.5%

10

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90%

——

11

开展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

90%

80%

大气环境质量

12

环境空气质量

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95%

64.4%AQI

13

酸雨率

2010年明显下降

下降5.1%

固废污染防治

14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87.9%

(其余贮存)

15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

100%

100%

16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100%

100%

17

重点企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90%

100%

18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4%

100%

19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

97%

98%

声环境质量

20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55分贝

53.6分贝

生态环境建设

21

林木覆盖率

20%

20.5%

22

省级生态镇(街道)创建率

100%

100%

23

国家级生态镇创建率

≥60%

60%

2.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总量控制。秀洲区“十二五”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削减2396.55吨和296.49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19.5%,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15.9%,已分别完成减排目标的158.5%、124.5%。此外,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1542.65吨,比2010年下降14.2%,已完成减排目标的100%;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削减749.82吨,比2010年下降12.7%,已完成减排目标的100%。

②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质量。“十二五”期间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得到持续加强,特别是全面开展“五水共治”以来,坚持“治污先行”,在继续加大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力度的同时,统筹开展河道整治和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重点工业废水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1.5%,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虽未达到90%的预期目标,但此项工作正在不断推进中,覆盖率将进一步提高。按照《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以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共3项指标进行评价,秀洲区2015年考核结果合格,出境水质高锰酸盐指数6mg/L、氨氮1.18mg/L、总磷0.229mg/L,与2014年相比分别下降7.7%、29.8%、1.7%,出境断面总体水质为IV类水,6个出境断面和8个市控断面全面消灭劣类水,III-类水占88.2%;32条区级以上河道类水占比62.5%。石臼漾水厂取水口平均水质达III类水质标准,其中稳定在类及以上的比例达50%。由于上游流域性水污染的影响大,目前全区水环境总体形势依然严峻,总体水质仍未达到相应的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区域内水体富营养化和河流有机污染严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还未完全达标。

在秀洲区的地表水监测断面中,主要超标项目有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磷,且地表水水质呈现波动状态,并无持续下降的趋势。秀洲区水环境为类功能区(即水质达到类),如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21个项目进行评价,在“十二五”期间未实现达标率大于50%的目标。

③大气环境质量。2015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AQI指数优良级别天数共233天,占全年总有效天数的64.4%。主要污染因子细颗粒物PM2.5浓度的年均值为53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的57微克/立方米有所下降,PM2.5浓度改善率为7%。同时,虽然控制质量指标由原API改为AQI,但全区空气质量近年来持续得到改善,PM2.5对比2013年度的年均68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达22.1%。根据《嘉兴市环境状况公报》,2010年秀洲区酸雨率为67.9%,2015年酸雨率62.8%,下降5.1%。PH值从2010年的4.4提升至2015年的4.88,改善率10.9%。虽然降水酸雨率和降水PH值较2010年度有一定下降,但离“十二五”目标“比2010年明显下降”存在一定的差距。

④固废污染防治。“十二五”期间,秀洲区建成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污泥焚烧发电供热综合利用项目,累计处置污泥近170万吨。除处置本区内污泥外,还处置市本级及周边县市区的一般污泥,全区污泥产生企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全区共产生工业危废6535.9吨,处置5745吨,处置率87.9%,其余为安全贮存量,视同完成目标;产生医疗危废1161.9吨,安全处置1161.9吨,处置率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实现100%;通过畜禽养殖减量提质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到达100% 。此外,在全面实施“五气共治”的大背景下,农业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得到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1%,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已基本杜绝。

⑤声环境质量。2015年,区域环境噪声为53.6 分贝,达到了“十二五”环保规划“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的目标。

⑥生态环境建设。通过大力开展绿色行动,秀洲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目前,王店镇、新塍镇和油车港镇获得“国家级生态镇”称号,国家级生态镇比例达60%;所有镇(街道)均成功创建省级生态镇(街道)。几年来,秀洲区大力实施平原绿化工程,“十二五”期间新增绿化面积22569亩,截止2015年底全区林木覆盖率达到20.5%。

总体来看,“十二五”以来,全区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牢牢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深入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坚决落实治污减排各项政策措施,持续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稳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环境安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突出环境问题治理不断深化,环境质量改善出现拐点。①水环境方面,全面开展“五水共治”,实施秀洲区“五水共治”三年行动(2014-2016年)方案,积极开展“清三河”行动,全面完成黑臭河治理,实现“三河”整治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累计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的“三河”439条,合计463公里。积极开展工业污水全入网工程,“十二五”以来,累计完成工业企业污水全入网1718家,入网污水量达9.3万吨/天。区镇两级已投入喷水织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资金3亿元,累计建成37座喷水织机集中处理站,建成泵站120座,铺设管网385公里,日处理能力达到21万吨。同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清理银马水泥、中石化秀洲加油站等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实施畜禽养殖棚舍拆除和渔民上岸工程,有效减少了养殖业对饮用水源的污染。通过建设和延伸城镇生活污水管网,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等,全面推进生活污水治理,使我区饮用水水源水质呈现逐步改善的趋势,饮用水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6个出境断面和8个市控断面全面消灭劣类水体,类水占比92%以上;区级以上河道基本消灭劣类水,类水占比84%以上。②大气环境方面,开展了清洁空气行动,实施了大气复合污染防治计划及六大专项行动。全区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1.06万吨标煤,占全区能源消费总量的4.17%;共淘汰燃煤小锅炉479台,合计642蒸吨;淘汰黄标车3358辆,实施加油站油气回收29座,336辆出租车改装或更新成双燃料车;城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全面实施“七个100%”,新嘉爱斯热电和协鑫环保热电等热电企业完成脱硫脱硝除尘工程; 30多家企业完成有机废气整治。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8.6%。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1%。2015年实施测土配方施肥51.5万亩次,使用商品有机肥1.36万吨。③土壤保护方面,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全区产生污泥的工业企业和北部三镇各喷水织机废水处理站均纳入一般工业污泥处置范围,累计处置辖区内污泥47万吨。开展污染场地排查,对原重污染行业关停淘汰涉及土地再利用开发的6处疑似污染场地进行土壤监测和评估。

二是污染减排工作持续推进,污染行业整治取得实效。截止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均完成年度及“十二五”目标任务。“十二五”以来,秀洲区大力推进废水减排工程,通过提标改造、中水回用、加大生活污水入网量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手段,减少工业和生活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时,逐步推进热电、玻璃企业的脱硫脱硝设施改造及拆除烟气旁路,实施燃煤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替代,淘汰砖瓦窑和水泥行业,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积极开展农业减排,通过畜禽减量提质、沼液入网、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等方式全面加强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此外,全区积极开展重金属减排工作,累计减少铅排放28.8公斤,减少铬排放96.1公斤。另一方面,重污染行业提升整治取得积极成效。2011年来,秀洲区制定了电镀、铅蓄电池、化工、印染、造纸五大行业整治实施方案,分年度完成整治任务,共关停企业35家。整治后,保留企业在厂容厂貌、提标回用、环保管理、节能降耗、职业卫生、消防安全、风险应急等方面均得到了大幅提升,为今后产业发展和提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总体来看,污染减排和污染行业整治成效明显。

三是环境执法监管全面加强,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着力推进了环境监察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累计收缴各类排污费达7000万元。建立了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推进行政、民事、刑事三责并追。2011-2015年,全区加大了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有力震慑和遏制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累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28起,处罚金额3362万元。其中,涉水类案件278起,罚款840万元;涉气类案件185起,罚款504万元;建设类案件417起,罚款1513万元;其他类案件48起,罚款505万元。新环保法实施后停产限产企业4家,查封企业1家。

四是生态建设保护统筹推进,共建共享氛围逐步形成。紧紧围绕“生态优先”主战略,及时出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关于建设美丽秀洲创造美好生活的若干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下发秀洲区“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10个专项方案,以及《秀洲区“四边三化”行动实施意见》、《秀洲区“五水共治”三年行动实施意见》、《秀洲区“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计划》、《秀洲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文件,并相应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工作。全面启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四位一体”保洁机制;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生态秀洲”暨“811”生态文明宣传活动,在省委党校、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等高等院校举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专题研讨班,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环保工作水平。全面推进“共建共享美丽人居环境”行动,生态示范创建成绩显著,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全区3个镇已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镇,省级生态镇(街道)实现全覆盖;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个、省级绿色学校15个、省级绿色社区5个、省级绿色家庭9户,建成市级生态村93个、区级生态村112个,新增无公害农产品21个、绿色食品认证25个、有机产品认证4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4万亩。

五是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环保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全面实施河长制、交界断面水质考核、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等制度。建立了“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创新环保监管模式,建立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和区域联动执法机制。不断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和公布了权力清单。深化减排制度创新,全面推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量化管理、企业刷卡排污、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制度。此外,实施企业信用等级、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以区环境科学学会为龙头,以环保志愿者服务队和群众环保检查团、环保专家服务团为基础的环保公众参与制度。在全区推行绿色保险试点,开展总量制度创新。

(二)重点环境问题

 “十二五”以来,尽管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是地表水环境质量短期内难以实现质的改善。随着近年来治水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区水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水质状况趋势向好。但要在短期内实现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仍面临很大的困难。由于上游来水水质不稳定,区外管网瓶颈问题导致的污水外排不畅,城乡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管理滞后,污水管网收集、管理不善,喷水织机处理站入河污染总量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目前全区水环境形势总体上仍然严峻。就生活污水而言,污水收集处理率仍有待提高,镇级生活污水入网量偏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未达半数。2015年秀洲区总体水质仍未达到相应的功能区水环境质量要求,水体富营养化和有机污染指标改善缓慢。

二是大气复合污染问题仍然十分突出。随着近年来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大气污染已从传统的以煤烟型为主向以臭氧、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的区域性混合型大气污染转变。灰霾、细颗粒物、酸雨污染成为辖区内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201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仅64.4%,污染天数达129天。除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外,大气中PM10、PM2.5、NOx以及VOCs等污染因子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突显,酸雨率仍居高不下。虽然热电、玻璃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有一定程度的削减,但燃煤小锅炉(土炉)数量较多,全社会非电用煤总量仍十分巨大。此外,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机动车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巨大,特别是污染排放系数较高的重型载货汽车。区域内空气重污染现象大范围同时出现的频次日益增多,严重制约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大气污染成已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三是污染排放已接近或超过环境承载能力上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区域性、结构性污染仍十分突出,提升环境承载能力的难度较大。北部三镇喷水织机废水经“十二五”期间的集中整治,目前均已实现集中处理,日排量达17万吨,外排COD浓度约为70mg/L,中水回用率目前约15%。但由于废水总量大,中水回用率偏低,入河污染仍较重。此外,全区外排至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总量约为日均12万吨,由于秀洲区地处整个管网的末端,整个管网区外中间环节输送瓶颈问题,导致污水外排不畅,而其中印染行业废水达到8万吨/日,占比较大,在印染企业生产高峰期时段,各股废水集中挤兑,以及因雨季管网输送能力下降等原因导致管网满溢现象频发。

四是危废规范化处置和污染场地修复困难。由于秀洲区区域环境特殊,辖区内有2个饮用水源地,分别为新塍塘(北郊河)、长水塘,一、二级和准保护区范围广,且涉及上游流域。同时,区北部均为红线区和生态功能保障区,新塍镇和王店镇大部分位于农产品安全保障区内,而秀洲国家高新区也位于新塍塘和北郊河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再去除人居环境保障区等,危废处置选址难。此外,根据《关于印发秀洲区工业发展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秀洲政发〔2014〕21号),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回收处理利用列入禁止产业,不予准入,因此全区危废处置只能依靠区外解决。而嘉兴市范围内危废处置企业的处理能力和种类无法满足危废产生企业的处置需求,而外埠均优先保障本辖区内的处置需求,多数停止外区域危险废物转入。辖区危废产生企业解决危险废物出路面临较大困难,很多企业厂区内安全贮存都已处于饱和或处于超期贮存状态,危废安全处置始终无法实现常态化。污染场地排查修复工作难、周期长,治理修复需要有效的技术和巨大的资金支撑。对一些疑似污染场地的调查、治理修复仍需要在今后深入开展。此外,土壤污染防治还未全面开展。

五是环境质量仍不能满足公众期望。全区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均达不到功能区要求,河道水质总体为重度污染,区域内灰霾天气日益常态化,酸雨率居高不下。环境污染类型已经呈现复合型、叠加型的特征,且环境风险仍然高危敏感。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仍然较低。

六是环境管理能力难以适应环保形势和任务要求。随着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相关制度的日益严格,以及公众环境意识和对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境管理任务也越来越繁重。事实上,我区环保监管力量配备还未达到上级要求,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环保执法队伍与量大面广的污染企业严重不匹配,基层和农村的环保力量更为薄弱。环保财政投入和科技支撑保障也相对不足,环保监控能力还存在死角和盲区。对环境健康指标的认知和管理十分欠缺,公众主动践行生态文明的意识仍然不够。

七是环保体制机制弊端明显,改革仍需深化。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尚未真正落到实处,环保行政职能存在交叉,环保部门统一协调能力缺乏。同时环保部门面临责任大、权力小的问题;环保执法手段有限,执法威慑力不够。环保行政命令手段使用过多,法律、市场手段使用较少,环境保护市场化程度远远滞后于发展要求。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及舆情应对能力仍旧较弱,公众参与对强化环境监督、推进社会治理的强大作用尚未有效发挥。

(三)“十三五”环境保护形势分析

“十三五”时期是进一步提升全面小康社会水平、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期。今后五年,随着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的进一步加大,秀洲区“五水共治”、“五气共治”等重大战略将进一步深入推进,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成效逐步显现,环境保护形势将总体向好。另一方面,“三高”(资源环境承载“高压期”、环境诉求“高涨期”、环境风险隐患“高危期”)压力有望得到初步释放,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将继续保持平稳下降,环境质量总体上将处于稳中向好态势,水、大气环境质量有望得到持续好转。但中高速的经济增长仍将带来一定的污染增量,快速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资源能源消耗仍将继续保持增长,长期积累的素质性、结构性矛盾仍将长期存在,粗放式发展方式短期内仍难有根本改变,环境保护的压力依然较大,存量污染的削减、生态安全风险、人群健康风险以及新污染物不断暴露等问题不容忽视。

二、目标指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美丽秀洲的总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基本出发点,以环保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统筹谋划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秀洲区“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绿色发展与标本兼治相协调,坚持法制管理与制度创新同步,坚持信息公开和社会共治并举。规划编制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基本原则

一是优化发展,民生优先。坚持“保护中发展”,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妥善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坚持“发展中保护”,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全面改善,统筹实施。以环境质量为导向,集中治理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增进人民环境福祉。开展“五水共治”、“五气共治”“三改一拆”、城市治堵、节能减排等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强化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环境与发展统筹。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实施经济与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战略。分解落实规划各项目标,强化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区域协调、分区控制,实现联防联治、协同控制。

四是创新机制,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体制机制的束缚,以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为目标,完善法制,健全标准,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环境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新政策,让“美丽秀洲”成为转型发展的新亮点。

(三)规划目标

一是总体目标:到2020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在治水、治气、治土方面取得新突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增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努力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

二是规划指标:由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构成。约束性指标主要包括环境质量指标和总量控制指标。水环境质量方面,将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类的比例作为约束性指标;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将细颗粒物PM2.5浓度作为约束性指标;污染减排按照浙江省“十三五”总量控制四项指标及重金属减排指标执行。预期性指标涵盖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污染治理、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建设等几个方面。规划指标共有20项,秀洲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指标见表2。

2  秀洲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15

现状值

2020

目标值

约束性指标

环境质量

1

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类的比例(%)

12.5

70

2

细颗粒物(PM2.5)浓度(µg/m3

53

41

3

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优良)天数比例(%

64.4

AQI

80

AQI

污染减排

4

化学需氧量

累计削减19.5%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5

氨氮

累计削减15.9%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6

二氧化硫

累计削减14.2%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7

氮氧化物

累计削减12.7%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重金属

减排

8

5类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

完成“十二五”减排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预期性指标

污染防治

9

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

合格

良好及以上*

10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0

达标

11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

-

73

12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分贝)

53.6

小于55

13

市控重点废气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达标率(%)

/

95以上

14

市控重点废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达标率(%

/

95以上

15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

91.5

95以上

1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

80

100

17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以上

100

18

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

87.9

100

生态建设

19

林木覆盖率(%)

20.5

稳定保持20以上

20

国家级生态镇创建率(%

60

100

注:*号表示在上游来水稳定达标的基础上

(四)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秀洲区,总面积542平方公里。

“十三五”规划年限为2016~202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特别标注之处采用标注年份数据)。

(五)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

7)《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

8)《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2015.5)

9)《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2015.9)

10)《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2013.9)

1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2015.4)

12)《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2016.5)

1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

14)《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

15)《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

16)《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5)

17)《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成果汇编》(2015.5)

18)《嘉兴市环境状况公报》(2011-2015)

19)《秀洲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

20)《秀洲区工业污泥规范化处置管理办法(试行)》(2012)

21)《秀洲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1.10)

22)《嘉兴市秀洲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3)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1.饮用水源保护

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执法和应急。继续开展针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排查和整治行动,坚决清退环境风险源,杜绝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控制水源地上游及周边地区的开发活动,杜绝水源保护区内违法网箱养殖、渔业养殖、农家乐等活动,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源保护地环境安全。健全完善水质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快形成全天候实时监测的水环境质量监控体系。饮用水水源上游及周边生产、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企业必须制订应急预案。同时,加强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应急管理。

二是推进水源保护重点项目建设。按照《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及嘉兴市石臼漾水厂和贯泾港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范围,以项目化治水模式积极推动新塍塘、长水塘综合整治,确保石臼漾水厂取水平均水质达到III类。计划共投资7000多万元,对从石臼漾水厂取水口至新塍塘北支与桃园港交叉处的长度为14公里新塍塘河道进行综合整治,主要包括河道疏浚、泵站(水闸)、护岸和圩区补偿等工程。长水塘综合整治工程是南排配套河道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速南排工程补水能力,与其它防洪工程共同构成杭嘉湖平原的防洪体系,该项目以水环境整治为主,工程以疏浚整治为主,河道面宽尽量维持原有规模,对两岸护岸与堤防进行加高加固整修,减少水土流失。

三是做好供水管网建设和节水措施落实。继续配合嘉源集团,做好管网规划和建设工作,确保全区供水安全。同时,积极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大力推进城市节水、公共建筑节水,以及雨水收集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农田建设。

四是严格项目准入。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二级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向水体排污的建设项目。对影响水源地水质的建设项目,严把准入关。

2.减少源头污染,提高污染治理能力

一是突出治污先行,加快总量减排。针对全区喷水织机污水日排量达17万吨这一实际,重点做好织机污水浓度和总量“双降”工作,全面推进废水处理站废水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确保织机污水外排COD浓度由70mg/L提标至一级A排放标准,即COD浓度50mg/L以下,中水回用率由目前的15%提高至50%以上,努力将污水日排污量降至10万吨以内。同时,实行网格化管理,狠抓“控新”工作,严控喷水织机总量,坚决遏制无序发展势头,适时结合行情继续推动淘汰工作;全面推广废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行管理模式,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开展织机户雨污分流改造,降低处理站雨天运行负荷;依托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污泥焚烧发电项目,全面做好织机污泥的无害化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同时,加大对工业企业生活污水(包括厕所、食堂、澡堂等生活污水)的整治力度,采用接入污水管网集中治理、槽罐车运输、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治理等多种方式逐步解决企业生活污水问题,确保在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企业生活污水治理。

二是继续开展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全区散养户生猪已实现清零的基础上,重点抓好规模养殖户长效管理,切实巩固生猪减量提质成效,现有规模猪场、牛场、羊场必须做到污染治理达标并常态运行。同时,严格按照浙江省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验收标准,做到“两分离三配套”设施完备,落实粪污无害化处理措施,做好减量控量。进一步从源头上减少畜禽养殖污染的产生,力争2016年底前全区规模养鸭户全部清退。探索实施生态修复截污工程建设(包括截污塘、截污沟等),减少农业种植业对河道的污染。

三是强化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外排输送能力和中水回用能力。全面推进小集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同时,根据前期污水管网普查中发现的问题,大力推进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改造,把好治污工程各个环节,确保各类项目的建设质量。重点完成东方路、三环北路污水外排复线工程,并通过建造洪合镇、王江泾镇集中中水回用设施,将污水泵站内的污水经深度处理后达到工业用水标准后再回用给企业,以此降低污水管网的运行负荷。加强污水管网运行管理,确保污水泵站和管网处在低水位运行,减少污水管网满溢、倒灌等情况发生。

四是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16年底,全区完成114个行政村43100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新建和扩面改造整治任务,使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受益率达到80%以上。同时,加强运行管理,在全面完成农村分散型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基础上,按照建设与管理并重原则,确保建成一个有效投运一个。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长效管理机制,出台《秀洲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到设计排放要求。

五是加快重污染行业产业转型升级。严把新建项目环保准入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规划的“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项目坚决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无法达到污水入网条件的新工业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控制新上项目污水排入河道。同时,继续开展针对印染等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落后设备和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鼓励进行技术革新或设备更新。另外,根据今后国家要求,适时启动印染行业废水入网提标改造,即从现在COD入网标准200mg/L提高至80mg/L,进一步提高印染废水中水回用比率至50%以上,并通过在线监控、刷卡排污等监管措施,进一步降低印染废水入网总量,为其他工业企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腾出管网容量。

3.恢复生态系统,提高河道自净能力

一是全面实施河湖清淤行动,加快河道轮疏步伐,积极探索淤泥无害化处置途径,提高河道淤泥综合利用率。进一步强化“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在做好内河保洁的同时,做好航道保洁工作。全面启动实施北部湖泊综合整治工程,完成24个湖泊的清淤任务,预计完成河湖清淤1000万方,将有效提高河湖的蓄水和净水能力。

二是大力实施河道生物修复。坚持以生态理念治污护水,结合不同区域特点,通过引进有益水体生物、种植适水植物、建设生态护坡等措施,改善水生态系统。同时,开展鱼苗增殖放流,清理非法渔网,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对严重影响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的河道,率先采取种植水生植物、设置人工湿地、生态浮岛等强化手段,提高河道自净能力。大力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充分发挥其引清释污、调水促流和自我净化功能。加快北部生态湿地建设,充分发挥区域内湿地生态修复功能,促进水质改善。

(二)全面实施五气共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以六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全力推进“五气共治”,着力调结构、控源头、抓治理、强监管,确保到2020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41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

1.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一是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继续推进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禁止核准规模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建设项目。

二是大力发展光伏等清洁能源。以光伏小镇建设和户用光伏工程、工商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抓手,继续推进秀洲光伏产业应用,力争在2020年底全区的装机规模累计达到300兆瓦,家庭光伏达到10000户。同时,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新建天然气主干管网约60公里,总管网达到300公里,新增年供气量4000万立方,总供应量达到1亿立方。至“十三五”末,全区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从2015年的4.7%提高到2020年的15%。

三是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继续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整合提升现有工业园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严格产业准入,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作为前置准入条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继续深入实施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确保全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重点行业排污强度均大幅下降。

四是进一步实施脱硫脱硝工程及烟粉尘治理。全面推进热电超低排放改造,2家公用热电企业2017年底前实现烟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燃气锅炉或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即:烟尘排放浓度不大于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大于3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大于50mg/m32家自备电厂2017年底前淘汰发电机组。大力开展10蒸吨/小时以上,6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工业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2017年底前,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即:烟尘排放浓度不大于3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大于2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大于200mg/m3。实施玻璃熔窑清洁化改造,2018年6月30日前,全区2家玻璃生产企业完成废气治理设施改造,玻璃熔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11)表2限值的70%。鼓励玻璃生产企业实施燃料替代,现有燃料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五是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深入落实《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及《秀洲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 年)》,推进VOCs治理任务落实。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区域,深化行业有机废气污染治理,强化印染行业定型废气治理和加油站油气田回收长效管理,全面推进涂层、化工、涂装、橡胶塑料制品、印刷包装、生活服务等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污染整理。到2020年,全面完成重点行业VOCs整治,基本建成VOCs污染防控体系,重点行业现役源VOCs排放总量在2015年的基础上下降20%。加强VOCs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完善VOCs排放监测监控体系。同时,大力清理整治区域内小散型机械加工、油漆喷涂、橡胶塑料加工等企业。对未配套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一律限期整治或停产整顿;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或无法通过补办环评手续、或整治无望的小企业和家庭作坊,一律实行转产或关停。

2.机动车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对进入市场的油品严格监管,严格控制车用油品质量,确保各种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含车用乙醇汽油和车用甲醇汽油等)达到标准要求。二是严格新车与转入车辆准入,配合市级对新车及转入的二手车注册登记,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三是配合市级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和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四是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车桩相随、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推广新能源汽车1100辆,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5座,电动汽车充电桩900个。五是发展清洁交通和“绿色”物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在城市公交系统和城际间轨道交通系统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汽车,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建设完善城市公共自行车保障系统,鼓励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同时,逐步建立“绿色”物流体系。

3.城市扬尘与烟尘治理

加强对城市建筑扬尘和道路扬尘的管理,严格施工规范和执法检查。将扬尘控制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从下列几方面进行落实:一是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综合管理。建立由住建、综合执法、环保、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制定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管理。二是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监管,做好源头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对区域内各类建筑工地,应按照“七个100%”要求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推进绿色工地创建。三是加大道路扬尘污染管控。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减少道路开挖面积,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对渣土运输车实施资质管理与备案制度,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全面监控。四是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对煤堆、土堆、沙堆、料堆的监督管理。大型煤堆、料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热电厂及码头的大型煤堆、料堆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城市扬尘视频监控平台联网。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等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五是控制城市烟尘污染。着力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和监管,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工业边角料,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倡导在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面建成城市烟控区。

4.农业农村废气污染控制

一是秸秆焚烧监管和综合利用。全面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重点加强秸秆焚烧监管,禁止农作物秸秆的违规露天焚烧;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秸秆焚烧和火点监测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和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控制秸秆焚烧责任体系,完善目标责任追究制度。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措施,结合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秸秆焚烧发电供热综合利用项目,不断优化秀洲区秸秆综合利用措施,建立政府扶持、企业主体、专业合作、农户参与、市场化运行的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完善网格化的收贮点,合理规划区域内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促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区基本形成秸秆翻耕还田、焚烧发电等多元化利用的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是控制农业氨污染。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全区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80%以上。推广商品有机肥,减少化肥用量。完善商品有机肥生产与应用政策,使有机肥替代化肥成为常态,提高土壤保肥能力,减少化肥氨化损失。调整施肥结构和方法。通过推广缓控释肥、节氮型高效氮肥等高效环保新型肥料,推广水肥一体滴灌或微喷技术,改进施肥结构和方式,减少化肥用量和流失,提高施肥效益。

5.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

持续开展餐饮行业污染专项治理,重点加强对学校、繁华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餐饮企业的环境监管。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主城区内新建可能产生油烟排放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依法履行环保审批程序。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城镇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100%,建立定期清洗和长效监管机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餐饮业油烟排放浓度和净化率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即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分别达到60%(小型)、75%(中型)和85%(大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小于2mg/m3;若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或就餐座位数在250座以上,须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鼓励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对环保手续和设施不完善、或不能正常达标排放的餐饮营业单位,一律实行限期整顿或关停。同时,加强镇村餐饮单位和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点的监管。

6.建立大气污染应急体系

加强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应急体系建设,依托嘉兴市级大气污染预警机制,健全完善全区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我区大气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当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区域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源限产、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等紧急控制措施,最大限度防范和减轻污染影响。

(三)强化土壤综合治理,消除突出污染问题

以改善和提升农业“两区”土壤质量为目标,以“预防、控制、治理”为路径,按照“属地管理、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用养结合”原则,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建立健全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实施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努力构建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十三五”秀洲区土壤污染防治主要预期目标是:到2020年,全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达标率不低于73%,农业“两区”内土壤清洁和尚清洁率达到90%;列入清单的疑似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到位率100%。随着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发布实施和地方细则的陆续出台,土壤环境保护将成为“十三五”环境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十三五”秀洲区土壤污染防治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开展土壤质量调查和“两区”优化调整

根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十三五”应以农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农田土壤普查分析数据,继续完善农用地土壤质量数据,查明区域内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对区域内工业遗留用地进行系统调查,对疑似污染场地进行排查。掌握全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摸清土壤污染家底。对典型区域的电镀、化工等企业用地,调查主要污染物为镉、铬、镍、锌、汞和铅等重金属。掌握原厂址及其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充实污染场地清单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建立污染场地土壤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结合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及其示范区划定,调整优化农业“两区”空间布局。严格遵循土壤质量优先原则,严禁将重度、中度污染区域规划为农业“两区”。对已建或在建的农业“两区”中存在的重度污染区域,要及时进行调整。因地制宜引进一批低富集或不富集作物品种进行推广种植,降低农产品安全风险。

2.深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一是加强工业污染源防治。贯彻落实省、市重金属污染防控任务和要求,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至2020年全市5类主要重金属污染排放完成上级下达总量控制任务。进一步优化重金属排放企业空间布局,涉重金属行业基本实现“圈区生产”。推广先进适用的重金属污染物源头削减和综合治理技术装备,推动涉重金属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源头精细化管理,完成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核查,从严执行产生危险废物和污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到2017年,有效提升全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加大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工业企业向基本农田直排、偷倒污染物等行为,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二是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充分发挥试点村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实行以镇为主体的区域性垃圾资源化处理,实现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区50%以上的村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三是加强污泥和河道淤泥污染防治。不断完善提升新嘉爱斯热电污泥处置设施,确保秀洲区范围内污泥产生处置率100%。加强清淤疏浚过程中淤泥处理工作,切实做到先检测再清淤,防止不符合农用标准的淤泥进入基本农田。禁止工业污水处理厂(站)和造纸、印染等行业产生的污泥用于农业生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河道淤泥,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用于农业生产的,必须建立使用台账。

四是加强农业“两区”农田灌溉用水监管。开展农业“两区”灌溉用水水质监测,防止不达标的废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到2017年,基本实现农业“两区”农田灌溉水稳定达标。

五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①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开展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专项整治,严防饲料、兽药中的重金属。②开展农田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合理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实现农业“两区”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加快以脲铵、专用配方肥、控释肥等为主的新型肥料试验推广,减少氮肥用量。到2017年,肥料利用率比2014年提高1%,肥料施用比例更趋合理。严格执行有机肥料标准(NY525—2012)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指导科学合理使用商品有机肥,加强对有机肥中重金属等污染物含量监控。③开展农药减量控害增效行动。加强病虫害监测,开展整建制统防统治试点,推广一批高效环保农药和新型施药器械,加快农药减量控害增效集成技术应用。到2017年,农业“两区”高效生态环保农药推广使用面积达80%以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的管理规定,健全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处置制度。④实施土壤环境改良工程。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增加土壤有机质,降低重金属等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活性和危害程度,改善农田土壤环境,提升土壤环境容量和抗风险能力。

3.加强土壤污染监测监控和修复

一是建立土壤污染监控预警体系。开展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指标的监测。在全区建立15个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和12个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在土壤污染敏感区域开展污染源跟踪巡查。

二是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监控能力,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建立全区农业“两区”土壤环境质量定期报告制度,把农业“两区”作为全区土壤环境保护的优先区域,禁止在优先区域内新建有色金属、电镀、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等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相关规章条例要求,强化对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实现污染场“一地一策”分类管理、分级控制,推行污染企业原址土地收储流转的风险评估,保障非工业用地土壤环境安全。

三是加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要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通过源头控制、设备提升、污染修复、完善制度等,积极开展治理技术可行性及科学性评价,形成科学经济合理的技术模式。

通过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尝试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各方面探索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模式。

(四)持续强化治污减排,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鉴于当前环境承载空间十分有限,区域性、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必须坚持总量和质量双控,打好总量控制与质量管理协同组合拳,继续实行污染减排刚性约束,制定实施“减存量、控增量”污染减排方案,夯实精细化管理基础,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

一是通过总量控制制度创新引领市场化配置。积极开展总量管理制度创新,推进总量控制管理精细化。将区域总量管理逐步细化到点源总量管理,减排目标数据管理提升为治污减排全过程系统管理。通过总量约束下的环境资源市场配置机制,约束与激励并重,增强企业履行减排责任的灵活性,激发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主动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降低社会减排成本。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边界,构建以排污许可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污染物总量指标量化管理、总量控制激励、刷卡排污和建设项目总量准入等创新制度为基础的总量指标配置和管理体系。

二是通过市场化配置引领总量减排工作。坚持总量管理手段从政府行政管控过渡到综合利用行政、法律、市场经济混合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环境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重视打好政府和市场“组合拳”。在宏观上,全面建立排污权基本账户,按照“以减量定增量”原则,实行增量指标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总量准入制度,有效控制新增排污总量;同时全面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激励和评价考核制度,落实差别化激励约束政策,倒逼落后重污染产能退出市场。在微观上,点源总量指标初始配置完成后,通过排污许可证明确排污权指标,拓展排污许可证管理应用,使之成为企业环境管理法定凭证。在技术上,将刷卡排污作为控制点源排放总量刚性约束手段,实现排污“浓度、总量”双控,有效约束点源排污行为。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作用下的总量指标配置,推动“十三五”污染减排,实现主要污染物指标动态管理,促进企业自主减排交易,盘活存量指标,促进环境资源要素流向轻污染、高产出的行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在总量约束下支撑更多的经济发展。同时,探索开展区域性和行业性总量控制,把工业污染源减排作为总量控制的重点,对发展势头强劲或与环境质量指标密切相关重点行业,根据产能、产量和清洁生产现状,实施严格的行业性总量控制,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通过总量减排引领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提升。尝试将总量控制目标与环境质量直接挂钩,基于减排潜力的目标总量控制逐步向基于环境质量要求的容量总量控制过渡。通过环境质量改善的需求分析,来确定总量控制因子和具体减排计划要求,逐步实现从总量约束、质量指导向质量约束、总量指导转变,将总量控制合理归为手段制度的层次。

四是通过刷卡排污改革总量控制核查核算及考核体系。建立污染源管理信息交互平台,健全刷卡排污与其他管理制度的信息交互机制。将刷卡排污数据实时联网,加强刷卡排污对其他管理制度的数据交流。充分发挥刷卡排污的技术支撑作用,以刷卡排污作为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落实工具。改革总量控制核查核算体系,根据污染物种类和性质、现有基础工作条件、总量控制要求等采用具有针对性的分类核查核算方法。完善总量控制考核体系,强化环境绩效和实际减排工作成绩的比重,真正落实总量约束。

通过优化总量控制量化管理制度、总量控制激励政策、排污权交易制度,落实刷卡排污制度、减排考核制度、减排经济政策、激励约束机制、长效管理机制等政策制度,对各类政策制度进行系统整合,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率,推进全区总量控制制度高效实施,为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条件支撑。

(五)统筹开展生态保护,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1.推进环境功能区建设

按照秀洲区环境功能区划,加强自然生态红线区建设,严格落实环境功能区划和管制各类开发活动;开展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特别是重点保护新塍塘、长水塘饮用水水源地。另一方面,加强镇、街道各生态功能分区建设与管理,制定实施生态功能分区建设方案,推进区域内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促进村级工业向“两创”中心、环境优化准入区集聚,逐步淘汰生态功能保障区内高污染、高能耗的低小散企业。

2.深化生态文明创建

深入推进各项生态创建活动,强化动态考核评估,建立健全“退出”机制,注重生态创建实效,有效改善区域整体环境质量。积极开展生态绿色系列创建,力争实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全覆盖,争创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基地2个,90%的村达到市级生态村标准。同时,进一步巩固生态创建成果,认真做好现有国家级生态镇、省级生态镇和市级生态村复查工作。统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提高农村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有效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和人居条件。大力开展植树造林,落实绿色城镇行动方案,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森林覆盖率,建设“两美”秀洲,到2020年,林木覆盖率稳定在20%以上。

3.深化生态管理

一是加强生态管理与保护。严格落实环境功能区划,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和评估,严格管制各类开发活动,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切实加强生态修复,探索试点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方针,让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加强流域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二是改革管理体制机制。强化镇(街道)、秀洲高新区环保责任和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充分落实属地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托社会治理“一张网”,以各镇、街道、秀洲高新区为单位,划分环境保护监管网格,明确各镇、街道、秀洲高新区环境监管网格的主要职责,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是否完成与财政奖惩、干部考核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区域限批”等措施。同时,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三是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引导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

4.加强生态文明教育

大力倡导生态文明教育,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增强公民的生态道德和环保自觉意识。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建立完善生态宣传机制,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作用,使生态文明的理念渗透到生产、生活各个层面和千家万户,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在全社会倡导勤俭节约的低碳生活,支持居民广泛使用节能型电器、节水型设备,选择公共交通、非机动车交通工具出行。提倡理性消费,抵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和过度包装商品,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六)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提高环境安全水平

全面强化环境风险管控,建立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提升环境污染和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能力,提升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水平,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1.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一是增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能力。逐步建立市、区两级自动监测系统应急预警监测联动机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预警体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全过程管理,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加强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强化企业环境风险物资的预警体系建设,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网络监控平台,探索开展重点区域环境风险评价。全面推进区域内环境应急机构标准化建设,依托社会专业化机构,大力推行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和督查。

二是提升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对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相关行业实行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体系,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物资的监督管理。积极关注环境健康,探索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逐步构建应对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的管控体系。

三是提高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加强放射源运输、使用、收贮等全过程管理,废旧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开展饮用水源放射性水平调查,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放射性监测率达到90%。加强辐射安全监管监测队伍建设,妥善处置放射性废物,加大辐射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辐射安全宣传,提升公众辐射认知水平。制定辐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健全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制和体制,提升辐射事故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

2.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一是加强环保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壮大队伍实力,结合当前辖区内污染型企业数量多、污染源分布广、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大、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等环保工作实际,建设一支与环境管理要求相适应的执法队伍,在区、镇两级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员。同时,通过定期培训和执法比武等手段,提升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开展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严格实行人员考核和淘汰制度。

二是强化环境监测与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执法装备能力与现代化水平。提升移动执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保障,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交通车辆和防护用具。到2020年,完成地表水交接断面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完善饮用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系统。构建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建成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完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系统。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到2020年实现全区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全覆盖。深入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健全省市区三级自动监测系统应急预警监测联动机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三是严格环境执法。围绕全面实施新《环保法》,建立完善环保执法与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相结合的环境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解决一批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完善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媒体曝光、“黑名单”、荣誉摘牌、考评降档等制度。完善信访举报和响应途径,对接政府大信访格局。进一步完善环境信访工作督查机制,加大对重点敏感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加强信访调处能力建设,加大初信初访查处力度,减少越级信访和重复信访。

四是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基本建成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全方位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提升环境监察信息化水平,建成智慧化的环境执法监管平台,实现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测、刷卡排污系统,建立完善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系统,实现企业网上申报。优化环境信访系统,结合数字环保信息化项目,全面推进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对现有各类污染源、环境质量数据库及环境管理各业务系统进行集成和联通,建立本区部门互通和省市环保部门直通的环保信息系统,切实提高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

四、重大工程

针对规划设立的目标和需完成的各类指标,为确保规划主要任务的完成,“十三五”期间重点围绕治污水、治气治霾、治理土壤污染、生态保护、监管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安排环保项目。本规划共设置环保项目44个,计划总投资39.8亿元。其中治污水项目22个,投资24.7亿元;治气治霾项目10个,投资6.2亿元;土壤治理项目3个,投资0.34亿元,其中,土壤修复按实际计算,未列入投资总额;生态保护项目6个,投资8.5亿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3个,投资892万元。各类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期限、总投资、项目预期效益、责任单位详见附表“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工程项目汇总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调整经济结构、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点任务;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环保目标责任制,优化和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将环保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减排目标着眼环境质量、减排任务立足环境质量、减排考核依据环境质量”的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环保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单位的主管领导作为项目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项目,并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负责。

二是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将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及项目责任单位。坚持以重点问题为导向,落实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措施。加强区域内跨界河流交接断面考核和重点整治区空气环境质量考核,重点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环境质量的改善。建立环境审计制度,对各级政府履行环境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强化主要领导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对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离任环境审计,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在政府政绩考核中的权重。

(二)创新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减排倒逼传导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将工程、技术、管理、政策作为减排重点手段,依靠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推动污染减排,实现传统产业升级和工艺提升。通过强化区域性和行业性减排刚性约束,促进本区染整、织造、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重点工业园区的整治提升,提高“小微”排污企业的治理水平,提升生产过程的清洁化水平,实现环境保护与转型升级的良性互动。

二是完善项目准入机制。根据本区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完善项目环境准入条件,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严格禁止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产业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全面规范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工艺、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措施,杜绝落后产能转移。深化落实空间、总量、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严格实施战略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切实强化源头防控。

三是开展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实施“一证式”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全面创新排污许可证管理,实现排污许可证与环保审批、验收、执法的有效整合,将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排污交易、标准执行等环境管理要求体现到排污许可证管理中。

四是加强环境执法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执法等机制,逐步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综合监管”的环境执法工作格局。注重环保行政执法与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的结合,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形成公平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积极推进环保法庭、环保监察机构等环保司法队伍建设,实行环境保护案件专业化审判。

(三)共享人才技术

切实加大对环保科技的人才和技术支撑。加强对环保实用及关键共性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的资金支持,重点支持与改善全区环境质量和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相对应的环境技术开发推广项目,引进扶持VOC治理、工业危废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团队,建设一支具备较高专业素养、环保领域覆盖广的复合型环保人才队伍。同时,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加大国内、省内环保技术合作与交流,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有力人才技术支撑。

(四)开放融资渠道

一是强化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全面推进环境资源有偿使用,逐步建立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阶梯水价和电价制度改革。

二是健全环保投融资机制。不断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更多实施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信贷、融资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对生态环保事业的资金支持。创新环保融资方式,建立融资信息平台,鼓励发展生态环保投资基金,创新信贷服务,支持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生态环保项目股权和债券融资,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参与生态环保项目。

三是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大力推进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第三方治理,提高专业化、集中式治理水平。逐步建立第三方治理模式持续发展机制,建立严格的第三方治理绩效考核制度,推行第三方治理机构信用建设,创设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积极推进环境监测市场化。优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治理模式(PPP),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重点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实行建造-运营-移交(BOT)、民间主动融资(PFI)、建造-移交(BT)等模式。

(五)推进全民共治

一是强化环保公众参与。依法尊重和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创设公众参与平台,有效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支持和动员全社会力量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构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同时,引导鼓励公众对政府、企业环保工作进行监督评价,最大程度的发挥公众参与对推动环境治理、深化环保改革的强大动力,让公众在政府环保决策和评判环保工作成效拥有更大话语权,使环保工作的出发点真正落实到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诉求上来。

二是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对重大环保政策、环境质量数据、污染排放数据、环境处罚信息等进行全面公开;同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处置情况。探索建立环境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利用环境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多渠道发布环境保护信息,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是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环境舆情动态监测、分析和跟踪,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舆论正面引导。高度重视网络社交新媒体在传播突发环境事件中的作用,积极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等方式及时呼应舆情关切。

 

附件:秀洲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工程项目汇总表


附件

秀洲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工程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名称

项目目标

起止年限(年)

项目总投资(万元)

责任单位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

1

王店镇

生活污水管网工程

新建管线26.1公里,泵站4座。

2016-2018

3575

王店镇人民政府

2

洪合镇

嘉兴机场雨污水管网工程

建设雨污水管网9公里,削减化学需氧量 36/年,氨氮2.5/年,总磷0.5/年 。

2016-2017

1500

洪合镇人民政府

3

洪合镇

横泾桥港、洪建港

水域整治工程

建设雨污管网18.8公里,截流泵站设计规模4000/天及1500/2座。

2016-2017

3500

洪合镇人民政府

4

洪合镇

中水回用工程

新建中水回用能力2万吨/天,削减化学需氧量 400/年、氨氮25/年、总磷5/年。

2016-2018

10000

秀源集团

5

新塍镇

集镇污水管网工程

新建管网15公里。

2018-2020

13000

新塍镇人民政府

6

新塍镇

基于光伏能源的平原河网地区综合污染

再生利用示范工程

建设再生水站,处理规模为 4000m³/天,回用率75%以上,削减化学需氧量 60/年。

2016-2017

1690

新塍镇人民政府

7

新塍镇、

王江泾镇

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

7座喷水织机处理站提标至一级A标准。

2016-2017

1500

新塍镇人民政府

王江泾镇人民政府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名称

项目目标

起止年限(年)

项目总投资(万元)

责任单位

8

新塍镇、王江泾镇、油车港镇

喷水织机处理站中水回用工程

相关喷水织机污水处理站实施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水2万吨/日。

2016-2017

1200

新塍镇人民政府

王江泾镇人民政府

油车港镇人民政府

9

王江泾镇

集镇生活污水处理

项目

建设镇区及小集镇污水管网和泵站处理站。

2016-2020

6500

王江泾镇人民政府

10

王江泾镇、油车港镇

嘉兴市北部湖荡整治及河湖连通工程(秀洲片)

秀洲区36个湖泊开展综合治理,兼顾河湖连通。

2016-2022

120000

王江泾镇人民政府

油车港镇人民政府

11

王江泾镇、油车港镇

中水回用工程

新建中水回用能力3万吨/天,削减化学需氧量500/年、氨氮35/年、总磷7/年。

2016-2018

12000

秀源集团

12

油车港镇

城镇生活污水管网

工程

新建收集管网6公里、支管网2.8公里、主管网6.2公里、泵站3座,削减化学需氧量36/年、氨氮2.5/年、总磷0.5/年。

2015-2016

3440

油车港镇人民政府

13

油车港镇

新港污水处理站提标扩容改造工程

削减化学需氧量100/年。

2016

1459

嘉兴市新港污水处理

有限公司 

14

油车港镇

上睦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中水回用工程

提标至一级A标准。

2016-2017

364

油车港镇人民政府

15

秀洲国家

高新区

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市政排水管网改造。

2016-2020

2500

秀洲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16

秀洲国家

高新区

秀港路、外港路道路及污水管网工程

秀港路长1700m、宽24m;外港路长1800m、宽22m;管网随道路同步建设。

2016-2017

6000

秀洲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名称

项目目标

起止年限(年)

项目总投资(万元)

责任单位

17

秀洲国家

高新区

生产废水深度处理

回用项目

建设处理规模为2400/日生产废水预处理回用系统,进一步去除银离子,建设处理规模为80

立方米/小时生产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系统。

2016-2017

220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

秀洲区

东方路污水管网工程

新建污水管网8公里、泵站1座。

2016-2018

8528

秀源集团

19

秀洲区

三环北路污水管网

工程

污水管网4公里、泵站一座。

2016-2018

4500

秀源集团

20

秀洲区

农村河道清淤工程

全区农村河道清淤600公里、淤泥540万立方米。

2016-2020

9000

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21

秀洲区

嘉兴市石臼漾水源地新塍塘综合整治工程

石臼漾生态湿地进水口至新塍塘西支与新农港交汇处,进行河道疏浚、堤岸建设、水岸生态修复工程及新建泵站、配套水闸和圩区补偿。

2016-2017

7200

嘉兴市水利投资

有限公司

22

秀洲区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项目

114个行政村、43100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新建和扩面改造整治。

2016

29000

各镇人民政府

小计




246676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1

洪合镇

脱硫设施改造项目

1490/日玻璃熔窑和2250/日玻璃熔窑半干法脱硫喷枪实施改造。

2016

30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2

王江泾镇

锅炉烟气再加热改造项目

对锅炉排放烟气进行再加热,消除白烟。

2016-2017

2500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名称

项目目标

起止年限(年)

项目总投资(万元)

责任单位

3

王江泾镇

公用热电联产替代有机载体炉供热项目

建设1B12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和112MW发电机组以及中压供热管道,淘汰周边近10家印染企业有机热载体炉。

2016-2017

7000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

4

王江泾镇

新嘉爱斯热电清洁

排放改造项目

剩余2220T/H燃煤锅炉实施大湿法脱硫改造、SCR+SNCR脱硝、电袋+湿电除尘。

2016

4000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

5

王江泾镇、油车港镇

印染集聚区建设工程

新桥、汇源两家印染企业实施搬迁入园集聚。

2016

25000

新桥丝绸染整公司

汇源纺织染整公司

王江泾镇人民政府

油车港镇人民政府

6

油车港镇

集中供汽(气)中压蒸汽管线和压缩空气管线项目

建设新嘉爱斯-油车港蒸汽和压缩空气管网线11.7公里。

2016-2017

6052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油车港镇人民政府

7

秀洲高新区

嘉兴协鑫环保热电

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对现有四台75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均进行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确保达到超低排放的要求。

2016-2017

2320

嘉兴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8

秀洲高新区

脱硫设施改造项目

4600/日玻璃熔窑半干法脱硫喷枪实施改造。

2016

60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

秀洲区

秸秆收集体系建设

项目

建设收贮主体9个,年收贮能力5万吨,收集面积18万亩。

2016

300

各秸秆收贮主体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10

秀洲区

燃煤小锅炉淘汰项目 

通过直接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炉,年节标煤约20万吨。

2016-2017

15000

各镇人民政府

秀洲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小计




62262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名称

项目目标

起止年限(年)

项目总投资(万元)

责任单位

三、土壤治理项目

1

新城街道

大德路垃圾中转站

项目

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三层建筑物,

一层四个压缩间,二楼三楼倒班房。

2016-2017

1000

新城街道办事处

2

秀洲区

污染场地排查评估及修复项目

十二五期间关停的印染、化工、电镀、铅蓄电池行业关停搬迁企业原址进行土壤污染排查评估,受污染的进行修复。

2016-2020

/

各镇人民政府

秀洲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3

秀洲区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项目

60个行政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综合利用。

2016-2020

2400

各镇人民政府

小计




3400


四、生态保护项目

1

王店镇

环境提升项目

道路绿化景观、集镇综合整治。

2016

20100

王店镇人民政府

2

洪合镇

环境提升项目

景观提升、空间布局。

2016

300

洪合镇人民政府

3

新塍镇

申嘉湖高速两侧绿化项目

道路绿化景观、集镇综合整治。

2016

2250

新塍镇人民政府

4

王江泾镇

申嘉湖高速出入口

提升项目

道路扩建、绿化景观、集镇综合整治。

2016

9188

王江泾镇人民政府

5

油车港镇

申嘉湖高速两侧绿化项目

道路绿化景观、集镇综合整治。

2016

7740

油车港镇人民政府

6

秀洲国家

高新区

秀湖公园景观项目

道路绿化景观。

2016-2017

45450

秀洲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小计




85028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名称

项目目标

起止年限(年)

项目总投资(万元)

责任单位

五、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1

区环保局

监察能力建设项目

移动执法配备和执法服装配备。

2016-2017

100

区环保局

2

区环保局

监测范围扩项项目

置办气相色谱三重串联四级杆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冷原子吸收汞分析仪等设备12台(套)。

2016-2020

492

区环保局

3

区环保局

固废信息化监控平台建设项目

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污泥产生单位产生点、贮存场所、物流出入口安装视频装置,固体废物出入口三点一线实现联网监控。

2016-2018

300

区环保局

小计




892


合计




398258


附件:109关于印发秀洲区“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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