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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长三角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协作行动启动

发布日期: 2021- 07- 16 09: 59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6月24日至25日,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在上海联合举行“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专项工作组会议暨长三角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协作行动启动仪式。会议正式启动了长三角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协作行动。

据了解,长三角地区将建立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满足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为长三角地区广大消费者提供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的消费纠纷解决渠道。发挥人民调解化解消费纠纷的积极作用,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联调机制,形成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多方合力,建设一支优秀的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设立一套有效的调解规范标准,打造一个跨区域消费纠纷多元化解的品牌,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性作用的消费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室。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白京华指出,要做实做深长三角“1+3>4”这篇文章,要充分依托“满意消费长三角”平台,加强一市三省市场监管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上的地区联动、整体协同;要落实主体责任,推进维权关口前移,持续推广放心消费创建、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异地异店退换货等优势举措;要注重资源整合,努力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借助消费维权联络点、人民调解、odr等多种工具,促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

会议指出,要立足更高站位,再启满意消费新征程,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协作”等方面着力探索形成更多更好的制度经验和路径模式;要着眼更高质量,再拓满意消费新局面。高质量完成“满意消费长三角”培育创建,高质量推动“满意消费长三角”提质拓面,高质量深化“满意消费长三角”区域领跑;要打造更好环境,再树满意消费新文明。重拳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大力推广无理由退换货承诺,携手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汇聚消费维权新力量;要形成更强合力,再添满意消费新动能。融入、推动、服务一体化,变各自的长板为共同的长板,变各自的优势为共同的优势,提升“满意消费长三角”的整体水平,提升广大消费者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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