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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220000/2021-185514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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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1-06-17 |
文号: | 来源: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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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1-06-17 |
文号: | |
来源: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当今社会,父母都想把最好的留给孩子,为了孩子能得到更好的学习资源、不输在起跑线上,倾尽所有想在好学校旁买套房子的不在少数。对于很多人而言,买房称得上是人生中最大的一笔开支,其中涉及细节较多,因此在购房过程中很容易出现问题。这不,家住秀洲区的张成,为了孩子读书本想换套房,最后却变得无家可归,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图片
案情简介
征信有问题
取消合同违约金承受不了
不久前,张成来到秀洲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向老娘舅高金良诉说自己的苦恼。
原来,前段时间,因为孩子即将上小学,张成夫妻为了孩子能享受更好的教育资源,把自住的房子卖了,想加点钱换一套好学校旁的房子。
张成通过中介看中了一套房,并与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张成原来的房子是贷款买的,在与房主签订合同后,用卖了房子所剩的钱付了新买房子的首付,尾款要再通过贷款支付。现在因为个人征信问题,银行贷款批不下来。这样的话,只能解除购房合同。
房主认为,张成未能按时支付剩余房款,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即房款的20%,应扣除违约金后再将剩余的首付款还给张成。后经双方多次协商,违约金有所下降,但还是超出了张成的承受范围,所以张成想到找老娘舅帮忙调解。
从情理出发
房主愿意再次让步
在了解了基本情况后,老娘舅问道:“购房前个人征信有问题,你自己此前难道不知道吗?”张成回答:“查过,是有点小问题,但是当时中介承诺银行有熟人,这点小问题可以解决,并当面打电话问银行的朋友可不可以贷,答案是可以的。我太相信中介的话,也是急着买房,看中了就签约了。”
老娘舅了解事情的始末后,联系了房主。房主表示自己按照合同走,因为看到他们不容易,已经降低了违约金并双方都签字同意,不再参与调解。张成说道:“确实签了字,但那是为了想早点拿回首付款,我和老婆带着孩子来到嘉兴务工,所有的积蓄都花在房子上,现在却无家可归。确实是自己一开始太急,轻信了中介的话,现在自己吃苦没关系,关键孩子跟着受苦。”说着说着,张成的眼泪流了下来。
老娘舅安抚道:“不要急,可以再想想办法,亲朋好友那能否筹到钱?”张成说:“数额太大一下子可能困难,房主不同意继续等了。”老娘舅让张成回去先咨询下,自己这边多次联系房主协商。房主表示愿意再退一步,也同意调解。老娘舅得到答复后,组织双方过来调解。
张成见到老娘舅告知,自己这边可以筹到钱但是要等一个月的时间。老娘舅得知后跟房主协商,房主经过老娘舅的劝说表示,“可以等,但是时间上只能一个星期,因为前期已经拖了很长时间了,不再让步。”一个星期对张成来说还是比较困难,房主说:“如果还是不行,我工作比较忙,就先走了。”第一次调解终止。
老娘舅为了能有充足的时间更好地沟通,利用休息时间再次联系双方组织调解。老娘舅一方面批评了张成做事马虎,轻信中介以致造成了现在的困境,另一方面又对房主进行劝解,希望房主在计算个人利益得失的同时,也考虑下对方的经济状况,从人情的角度,在违约金的金额上适当让步。老娘舅的劝解与张成真切的恳求,触动了房主,最终同意降低违约金至5万元。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让此次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在买房这种大事上一定要谨慎,要根据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量力而行,不要急着签订合同,一旦签了字而无法履行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购房前还应充分了解房屋性质、房主身份、违约条款以及个人征信等方面的注意事项,不应轻信中介的口头承诺,如果要分期付款的,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好付钱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