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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于河(湖)长制深化落实工作 秀洲一人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 2021- 06- 16 08: 45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2021年6月11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250个单位“全面推行河长制湖站至先进集体”称号,授予350名同志“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348名同志“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秀洲区生态创建办虞一鸣被授予“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成为全区荣获此殊荣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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