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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 04- 07 10: 45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浏览次数:
取消的证明目录清单
序号 | 证明名称 | 适用事项 | 依据 | 证明内容 | 出具单位 | 审批主体 |
1 | 亲属关系证明 | 办理户口登记(市内) |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相关部门规定 | 居民户口簿无法反映亲属关系时需证明亲属关系情况 | 公安机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 | 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所 |
2 | 监护关系证明 | 未满16周岁公民出入境记录的查询(省内) | 《公安机关查询出入境记录工作规定》 | 证明监护关系 | 公安机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 | 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边防检查站 |
3 | 监护关系证明 | 未成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时使用(省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 证明监护关系 | 公证部门、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 省、设区市、县(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
4 | 往来港澳探亲(配偶和 姻亲除外) 再次签注亲属关系证明 | 内地居民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与上一次申请超过2 年时间间隔的,须再次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公境港 (2015) 616号)其中“三(四)1 (2):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 证明申请人与被探亲对象系亲属关系 | 公证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 | 省、设区市、县(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
5 | 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 | 赴澳门就学办理逗留签注 |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公境港〔2015〕616号) | 证明申请人被澳门高等院校录取 | 澳门高等院校 | 省、设区市、县(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
6 | 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 跨省异地办理小微型和中型载客汽车、大型轿车、载货汽车、挂车、专项作业车检验合格标志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 | 证明异地交警部门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 异地交警部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7 | 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 全国范围内异地办理摩托车检验合格标志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及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 | 证明异地交警部门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 异地交警部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8 | 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 机动车异地检验(限大型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及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 | 证明异地交警部门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 异地交警部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9 | 当地规定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 | 申领居住证 |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 证明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合法稳定就业的需要 |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 | 县级公安机关或受委托、授权部门 |
10 | 当地规定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 | 申领居住证 |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 证明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合法稳定就业的需要 | 市场监管部门 | 县级公安机关或受委托、授权部门 |
11 | 当地规定的连续就读证明 | 申领居住证 |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 证明流动人口在居住地连续就读的需要 | 教育主管部门、学校 | 县级公安机关或受委托、授权部门 |
12 | 合法使用相关土地建筑物的证明 | 狩猎场配置猎枪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浙江省公安厅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 | 狩猎场所在的建筑场所 | 国土资源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 | 设区市、县(市、区)公安机关 |
13 | 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省内) | 《典当管理办法》 | 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户籍在省内)无故意犯罪记录 | 省内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 |
14 | 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 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审批(省内)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 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户籍在本省)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记录 | 省内公安机关 | 省公安厅(下放至设区市公安局) |
15 | 主要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工作经验证明 | 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审批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 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工作经历,保安专业师资人员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 | 部队或工作单位 | 省公安厅(下放至设区市公安局) |
16 | 灭失证明(因自然灾害造成) | 机动车注销登记(灭失)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车辆因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灭失 | 相关部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17 | 灭失证明(非因自然灾害造成) | 机动车注销登记(灭失)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车辆因失火或交通事故灭失(不含因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灭失情形) | 消防部门、交警部等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18 | 机动车所有人的出境证明 | 机动车注销登记(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 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出境 | 公安出入境部门、边境管理部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19 | 居住证明 | 内地居民全国范围内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业务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 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 公安机关(含新居民管理部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20 | 居住证明 | 省内异地初次申领、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 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 公安机关(含新居民管理部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21 | 驾驶证遗失证明 | 驾驶证遗失补发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三条 | 证明驾驶证遗失(机动车驾驶证非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 | 申请人以及相关部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22 | 延期事由证明 | 延期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三条 | 证明延期办理的事由 | 相关部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23 | 发还证明 | 恢复办理被盗机动车登记和业务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八条 | 证明车辆已发还 | 公安机关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24 | 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属于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消防车的提供)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八条第一款 | 证明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消防车的使用性质(属于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消防车的提供) | 相关主管部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25 | 下肢残疾证明 |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 | 《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条 | 证明申请人属于下肢残疾人 | 县(市、区)残联 |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26 | 未落户证明 | 办理户口登记(省内迁人) |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公安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 证明公民落户情况 | 公安机关 | 县级公安机关或公安派出所 |
27 | 单位证明材料 | 办理边境通行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 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边境通行需要 | 所在工作单位 | 省、设区市、县(市、区)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 |
28 | 社保缴纳证明 | 办理户口登记 |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 证明公民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 | 县级公安机关或公安派出所 |
29 | 单位、社区、人才市场同意落户证明 | 办理户口登记【大中专院校应届学生毕业落户(迁往就业地)、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市内无合法固定住所挂靠落户、有合法稳定就业落户、人才引进落户】 |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 集体户管理方同意当事人落户 | 单位、社区、人社部门 | 县级公安机关或公安派出所 |
30 | 无吸食(注射)毒品违法行为证明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十三条 | 证明三年内未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或者对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已经戒除 | 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所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31 | 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 | 校车驾驶资格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八十二条 | 证明申请校车驾驶人无犯罪记录 | 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32 | 流动人口居住证或登记证明 | 机动车登记业务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 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 公安机关(含新居民管理部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33 | 流动人口居住证或登记证明 | 驾驶证申领业务(不包含内地居民全国范围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省内异地初次申领、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 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 公安机关(含新居民管理部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34 | 流动人口居住证或登记证明 | 申请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 | 《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八条 | 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 公安机关(含新居民管理部门) |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35 | 住宿登记证明 | 机动车登记业务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 境外人员(含华侨)的身份证明 | 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所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36 | 住宿登记证明 | 驾驶证申领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 境外人员(含华侨)的身份证明 | 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所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37 |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 机动车注销登记(报废)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 | 证明车辆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 | 车辆回收企业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38 | 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 | 申请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事故、情况 | 各级车辆管理所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39 | 人员证明材料 | 保安员证核发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 无毕业证的人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 教育部门 | 设区市公安、县级公安机关(下放) |
40 |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 税务部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41 | 车船税完税或免税证明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七条第一款第(六)项 | 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 税务部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42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 | 证明注册车辆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 检测机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43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机动车变更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十一条 | 证明更换发动机、车身车架或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后车辆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 检测机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44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新转入机动车变更登记(超过检验有效期)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十三条 | 证明新转入机动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 检测机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45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超过检验有效期)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十九条 | 证明转移时机动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 检测机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46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科研、定型试验)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六条 | 证明投入科研、定型试验机动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 检测机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47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核发 |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第四条 | 证明机动车符合安全技术检验标准 | 境外主管部门、检测机构 | 入境地或者始发地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48 | 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校车使用许可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 证明校车符合校车安全技术标准 | 检测机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校验车辆(由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审批) |
49 |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变更证明 | 机动车变更备案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十七条 | 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 | 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等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50 | 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证明 | 机动车变更备案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十七条 | 证明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 | 公安派出所、工商管理部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51 | 身体条件证明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换证、审验、校车驾驶资格审查(审验)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 证明申请人是否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驾驶的疾病
| 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52 | 身体条件证明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换证、审验(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 证明申请人是否符合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身体条件 | 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53 | 身体条件证明 | 临时入境机动车驾驶许可申领 |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 证明申请人身体条件符合中国驾驶许可条件 | 有资质医疗机构 | 入境地或者始发地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54 | 身体条件证明 | 保安员证核发 |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 证明其符合保安员的身体素质要求 |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
55 | 不动产登记证 | 办理户口登记 |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 房屋权属证明 | 国土资源部门 | 县级公安机关或公安派出所 |
56 | 居民户口簿 | 机动车注册、变更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十四条等 | 证明夫妻关系(夫妻双方共有) | 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所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57 | 结婚证 | 办理户口登记 |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 婚姻状况证明 | 民政部门 | 县级公安机关或公安派出所 |
58 | 结婚证 | 机动车注册、变更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十四条等 | 证明夫妻关系(夫妻双方共有) | 民政部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59 | 出生医学证明 | 办理户口业务(出生登记除外) |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 出生情况证明 | 卫生医疗机构 | 县级公安机关或公安派出所 |
60 | 死亡医学证明 | 办理变更婚姻状况等户口业务(户口注销除外) |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 死亡状况证明 | 卫生医疗机构 | 公安派出所 |
61 | 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机动车登记(单位)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 企业的身份证明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62 | 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单位) | 《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第十八条 | 企业的身份证明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63 | 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省内)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单位的身份证明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省公安厅(下放至设区市公安局) |
64 | 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全省公安机关服务社会方便群众十六项措》 | 单位的身份证明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 |
65 | 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八条 | 单位的身份证明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 |
66 | 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单位的身份证明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 |
6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 | 《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条 | 证明申请人符合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申请条件 | 县(市、区)残联 |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68 | 校车使用许可 | 核发校车标牌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三十五条 | 证明校车已取得许可 |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69 | 校车运行方案 | 核发校车标牌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三十五条 | 证明校车运行方案已获批准 | 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70 | 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注销或者撤销决定 | 注销校车标牌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三十八条 | 证明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注销或撤销 | 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71 | 浙江省公务用车购置指标证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 证明同意购入公务车辆 | 控办 | 公安机关管理部门 |
72 | 学籍证明 |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二十条 | 证明申请人已经驾驶职业教育 | 全日制驾驶职业学校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保留的证明目录清单 | |||||||
序号 | 证明名称 | 适用事项 | 依据 | 证明内容 | 证明形式 | 出具单位 | 审批主体 |
1 | 车辆来历证明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 证明机动车来历 | 购车发票;购买、调拨、赠予等证明、凭证;车辆销售、法院判决、拍卖等单位出具的销售发票或有关证明材料 | 有关企业和单位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2 | 车辆来历证明 | 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六条 | 证明机动车来历 | 购买、调拨、赠予等证明、凭证 | 有关企业和单位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3 | 车辆来历证明 | 申请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 | 《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八条 | 证明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来历 | 车辆销售、法院判决、拍卖等单位出具的销售发票或有关证明材料 | 车辆销售企业、法院等 |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4 |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 机动车转移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 证明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 | 裁判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公正书、批准文件、调拨证明、权益转让证明书、二手车交易发票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等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5 | 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 车辆合格证明 | 合格证、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等 | 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等企业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6 | 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 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未销售;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六条 | 车辆合格证明 | 合格证、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等 | 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等企业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7 | 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 申请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 | 《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八条 | 证明车辆出厂符合标准 | 车辆合格证 | 车辆生产企业 |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8 | 海关监管机动车出境证明 | 机动车注销登记(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 海关监管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出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 海关部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9 | 海关解除监管证明 |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十九条 | 证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已被解除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 海关部门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10 | 技术鉴定证明 | 机动车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 车辆技术鉴定 | 车辆鉴定证明 | 技术鉴定机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11 | 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 机动车抵押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二十三条 | 证明机动车抵押 | 抵押合同 | 个人、单位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12 | 解除抵押证明 | 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限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情形)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二十四条 | 证明机动车解除抵押 | 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 人民法院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13 |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二十一条 | 证明申请人在原部队服役时取得驾驶资质 | 《军车驾驶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有效驾驶证 | 申请人原所在的军队、武警部队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14 | 境外机动车有效驾驶证原件,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二十二条 | 证明申请人在境外时取得驾驶资质 | 境外驾驶证(非中文的提供中文翻译) | 有关国家、单位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15 | 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明,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需提交中文翻译文本 |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核发 |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第四条 | 证明机动车已在境外登记 | 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明(非中文附中文译本) | 有关国家、主管单位 | 入境地或者始发地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16 | 准许机动车入境的凭证 |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核发 |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第四条 | 证明机动车准予入境 | 准许机动车入境的凭证 | 中国海关等部门 | 入境地或者始发地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17 | 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属于非中文表述的,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原件 | 临时入境机动车驾驶许可申领 |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 证明申请人的境外驾驶资格 | 境外驾驶证(非中文的,提供中文译本) | 有关国家、主管单位 | 入境地或者始发地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18 | 新购部件来历证明 | 非机动车变更登记 | 《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一条 | 证明更换已登记编码的车架、发动机等部件 | 新购部件的购买发票 | 部件销售企业 |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19 | 亲子鉴定证明 | 办理国内出生户口登记(出生证等出生证明材料无法反映亲子关系) |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 亲子关系鉴定 | 鉴定机构鉴定报告 | 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 | 县级公安机关或公安派出所 |
2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 保险凭证 | 保单 | 保险公司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2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新转入机动车变更登记(超过检验有效期)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十三条 | 证明新转入机动车已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保单 | 保险公司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2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超过检验有效期)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十九条 | 证明转移时机动车已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保单 | 保险公司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2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六条 | 证明申领临时车号牌时机动车已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保单 | 保险公司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2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核发 |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第四条 | 证明机动车在中国境内已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保险合同 | 中国境内相关保险公司 | 入境地或者始发地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