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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4-27 信息来源: 秀洲国家高新区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秀洲高新区的公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秀洲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
办公地址:嘉兴市秀洲区康和路128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3-83675656
传真:0573-82791777
邮政编码:314031
二、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内容
依照《条例》规定,高新区依法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组织机构:包括工作职能、机构领导、内设科室等信息;
2、通知公告:包括通知公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3、新区动态:包括工作动态、其他工作;
4、走进新区:包括高新区基本情况介绍;
5、秀洲光伏小镇:包括光伏小镇工作动态和高新区光伏产业发展情况;
(二)政府信息编排体系内容
信息公开目录以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区来展示相关内容。检索区分别提供全站搜索和关键字、全部、标题、索引号、文号、正文、发布机构、日期等精准检索方式;目录区显示索引号、标题、发布单位、发布日期等内容。具体信息编排包含了索引号、发布单位、生成日期、文号、来源、正文等内容。
(三)公开的方式
主动公开查询网址:http://www.xiuzhou.gov.cn/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秀洲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
办公地址:嘉兴市秀洲区康和路1288号。
高新区还将采用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微信等公开方式。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六)申请答复及修正时间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请。
三、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高新区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高新区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高新区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高新区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联系电话 :0573-83680232,传真号码 :0573-82720220,通信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洪兴西路1765号,邮政编码:314031)。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高新区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上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秀洲区行政复议局(联系电话:0573-82723558,通信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洪殷路454号,邮政编码:314031)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涉及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的,也可以向秀洲区信访局提出(联系电话0573-82717430,通信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昌盛中路602号,邮政编码:314031);还可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 号)规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 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http://www.zjzxts.gov.cn/wsdt/)上进行投诉和举报。
五、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高新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