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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品质提升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

发布日期: 2021- 04- 25 16: 37 信息来源: 秀洲区品质办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部门编制了《秀洲区品质提升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中国·秀洲”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秀洲区中心城市品质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秀洲区秀洲大道767号南楼329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3--82799087

、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依法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区品质提升办领导及分工情况;

2.区品质提升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能;

3.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以区品质提升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

4.规划计划。主要包括:区品质提升办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5.应急管理、人事信息等;

6.重点领域信息。主要包括:公益事业、重点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救助、财税体制改革等;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信息公开目录以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区来展示相关内容。检索区分别提供全站搜索和关键字、全部、标题、索引号、文号、正文、发布机构、日期等精准检索方式;目录区显示索引号、标题、发布单位、发布日期等内容。具体信息编排包含了索引号、发布单位、生成日期、文号、来源、正文等内容。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政府,具体网址为http://www.xiuzhou.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嘉兴日报》报纸,“看秀洲”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六)申请答复及修正时间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日期为收到补正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请。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上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秀洲区行政复议机关(联系电话:0573-82723558,通信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洪殷路454号,邮政编码:314031)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涉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的,也可以向秀洲区信访局提出(联系电话0573-82717430,通信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昌盛中路602号,邮政编码:314031);还可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 号)规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 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http://www.zjzxts.gov.cn/wsdt/)上进行投诉和举报。  

当本机关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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