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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150000/2021-180958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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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30 |
文号: | 来源: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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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30 |
文号: | |
来源: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发布日期: 2021- 03- 30 16: 3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2021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秀洲区风险源排查工作报价的函》,经进一步核实,现将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原《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秀洲区风险源排查工作报价的函》附件3:评标办法中,“(二)投标报价1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法。)
商务报价得分=(81000/投标报价)×10%×100
上限价人民币 81000元整,投标单位报价超过上限价的为无效标。”
更正为“(二)投标报价1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法。)
投标报价在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以下、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务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上限价人民币 81000元整,投标单位报价超过上限价的为无效标。”
报价截止时间延长至4月9日下午16:00。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
2021年3月30日
2021.3.30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秀洲区风险源排查工作报价的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