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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220000/2021-180601 有效性: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1-03-25
文号: 来源: 王江泾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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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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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王江泾司法所

房东“多按一个零” 租客收钱“不认账”

发布日期: 2021- 03- 25 08: 54 浏览次数:

近日,家住秀洲区王江泾镇的老李,一纸诉状将租客小杨告上了法庭,要求判决小杨将多收的1800元保证金退还回来,法院按照诉前调解程序,将此案引调至王江泾人民调解委员会驻王江泾法庭调解工作室。

接案后,调解工作室的老娘舅赵永林马上联系了老李,询问事情原由。原来安徽人小杨在半年前租了老杨家里的一间房,租期一年,并支付了保证金,后来由于疫情的关系,小杨想回老家工作了,提前结束了租房。老李在扣除水电费后将保证金中多余的200元钱退给小杨,谁知在微信转账的时候由于操作失误将200打成了2000,当时老李还不知道自己多打了一个零,到晚上睡前看到银行短信提示才发现自己犯了错,连忙去翻微信记录。

看到小杨已经收了钱,老李赶紧告知小杨钱打错了,让小杨退回多打的1800元。可信息发出后过了一小时对方没有回应,于是老李拨打小杨的电话想说明情况,但对方还是未接听。就这样经过一个礼拜的微信及电话追讨后,老李明白小杨多数是故意装作不知道而想吞掉这笔钱,无计可施的又气不过的老李遂准备将小杨告上法庭。

老娘舅在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之后,拨通了小杨的电话,小杨一开始还装作不知道这件事,但老娘舅告知小杨,多收他人的钱财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现在老李证据确凿,这笔钱是赖不掉的,真地进入诉讼程序的话,小杨必输无疑,另外,如果小杨坚持不退,还有被列入失信人员的风险,在以后的日常生活、找工作、做生意等都将受到影响。

经过老娘舅的一番分析劝导后,小杨承认自己多收了老李1800元,并向老李表示歉意,愿意立即把钱退回给老李。

果然,老李很快收到了因自己操作失误而多退的1800元,撤销了对小杨的起诉,一场本将对簿公堂的纠纷就此化解。

老娘舅有话说

当今社会,购物、借钱等资金往来多数通过转账方式进行,在操作的时候务必仔细确认资金数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相关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对于多收到款项的一方,须明白多打的钱属于不当得利,切不可认为是得了便宜而庆幸,应该主动配合对方将款项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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