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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3- 22 09: 23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发挥农业保险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为原则,以“扩面、提标、增品”为导向,坚持传统险种和创新险种统筹推进,不断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制机制,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保险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农户参保意愿,实行共保经营,稳妥推进。要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程度,探索开展气象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

特色农业保险产品,鼓励各镇根据本地产业特色开展本地特色险种保险试点,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二、实施主体与运作方式

秀洲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由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以下简称“共保体”)统一经营,受共保体委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秀洲支公司承担秀洲区区域内具体业务经营,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利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政策性农机综合保险由市统一招标中标单位经营。对本文件确认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参保实行保费财政补贴,原则上多保多补、不保不补。区政府与共保体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保持经营的连续性。

三、保险品种与对象方式

(一)保险品种

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水稻、杂交水稻制种、小麦、油菜、生猪、能繁母猪、奶牛;

省财政保费补贴险种:大麦、大棚、大棚蔬菜、葡萄、鸡;

省财政保费补贴地方特色险种:蜜梨产量;

地方特色险种:养蚕、农机综合、青鱼。

(二)参保对象和方式

1.水稻、小麦、大麦、油菜险种的参保对象为所有种植户;

2.杂交水稻制种险种的参保对象为依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注明的品种、地点依法开展水稻制种生产,与取得有效的水稻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制种企业签订水稻种子生产合同,并按合同要求生产的制种面积达50亩(含)以上的制种的农户、专业合作社企业;

3.大棚、大棚蔬菜险种的参保对象为钢架大棚且种植面积在5亩(含)以上的种植户;

4.葡萄险种的参保对象为种植面积在5亩(含)以上的种植户;

5.生猪、能繁母猪、奶牛险种的参保对象为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

6.鸡险种的参保对象为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规定且生产台账记录齐全,单个养殖场(户)存栏种鸡或蛋鸡8000只(含)以上,年累计存栏肉用鸡20000只(含)以上的养殖场;

7.蜜梨产量险种的参保对象为种植面积在5亩(含)以上的种植户;

8.养蚕险种的参保对象为向秀洲区域范围内取得蚕种经营许可资格单位购买蚕种的养蚕户;

9.农机综合险种的参保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农机户;

10.青鱼险种的参保对象为青鱼主养放养量≥75%、青鱼混养放养量≥50%,养殖面积50亩(含)以上的养殖户。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为自建基地或与农户紧密联结的生产基地实行统一投保,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其社员统一投保,鼓励特色农产品基地以村为单位联户投保。

(三)保障程度

以保障承保对象物化成本为主,以保障农民灾后恢复生产为出发点,以保大灾为主要保险责任,主要包括热带风暴级以上热带气旋、暴雨、洪水、冻害、常见病虫害、大规模疫病等主要灾害。(保险责任详见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险种保险条款)

四、财政补贴

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补贴。财政安排的保费补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按实际投保数额确定财政补贴总额,实行“按实补贴,一年一结”。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发动。区协调小组要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把农业保险工作作为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镇、街道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人员,落实责任;村级协保员要做好农险业务宣传发动、参与理赔定损、指导农户具体投保等相关工作,要充分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和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作用,协同代办理赔定损和开展防灾防损工作。区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保险方式、业务流程、政策措施等,强化农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让农民充分了解参保与赔付的条件和程序,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各镇、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区财政局要保证农民参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加强对保险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方案制订、组织联络、具体实施,包括组织农民参保的基数核准,协调指导理赔纠纷的技术鉴定、农业技术支持、灾害防控等工作;人保财险秀洲支公司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具体做好承办农险业务、理赔定损和探索叠加商业保险提高保障程度,并自觉接受政府、第三方机构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并于年终向区协调小组办公室提交保险工作总结和保费收支执行情况报告;农险核损理赔专家组负责做好责任界定、现场查勘和定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地处理好理赔工作;各镇、街道要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做好辖区内参保对象基数核准、组织参保和限额内的定损理赔等工作。

(三)加强政策支持,加大引导力度。各镇、街道要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力度,重点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种养大户参保,积极引导农户自愿参保。财政补助要以农户自愿交费参保为基础,农户不参保,财政不补助。要从促进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角度,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共保体相关业务的拓展和落实,积极支持共保体发展其他涉农保险业务。

 

附件:1.2021年度秀洲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目录

      2.2021年度秀洲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比例表

      3.秀洲区政策性农业暨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协调小组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度秀洲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目录

(元/亩、头、张、台)

险种

保险标的

保险金额      

基础费率

水稻

所有种植户

1000

5%

杂交水稻制种

种植面积≥50亩

2200

10%

小麦

所有种植户

600

3.75%

大麦

所有种植户

600

3.75%

油菜

所有种植户

500

3%

大棚

钢架大棚

种植面积≥5亩

实际价值的100% 

单体钢架大棚3%、连栋钢架大棚2%

大棚蔬菜

钢架大棚

种植面积≥5亩

叶菜类1800

非叶菜类2400     多年生蔬菜3300     

6%

葡萄

种植面积≥5亩

3000

6%

生猪

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

1200

4.5%

能繁母猪

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

1500

6%

奶牛

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

2000~6000

6%

年累计存栏肉用鸡≥20000只,

存栏种鸡或蛋鸡≥8000只

肉用鸡10元          种鸡或蛋鸡40元

肉用鸡4%   种鸡或蛋鸡5%

蜜梨产量

种植面积≥5亩

3000

7%

养蚕

符合条件的养蚕户

1000

4%

农机综合

符合条件的农机户

260000-765000


青鱼

养殖面积≥50亩

20400

4%

注:若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有调整则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2

2021年度秀洲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比例表

险  种

财政   补贴

比例

其  中

农户自交

中央

财政

省级

财政

地方财政

地方财政追加

镇  财政

水稻

100%

35%

32%

26%

7%

-

-

杂交水稻制种

93%

35%

32%

26%

-

-

7%

小麦

100%

35%

32%

26%

7%

-

-

大麦

100%

-

50%

43%

7%

-

-

油菜

100%

35%

30%

25%

10%

-

-

大棚

85%

-

28%

42%

15%

-

15%

大棚蔬菜

85%

-

28%

42%

15%

-

15%

葡萄

70%

-

28%

42%

-

-

30%

生猪

85%

40%

20%

25%

-

-

15%

能繁母猪

90%

40%

20%

30%

-

-

10%

奶牛

85%

40%

18%

27%

-

-

15%

65%

-

26%

39%

-

-

35%

蜜梨产量

75%

-

20%

55%

-

-

25%

养蚕

80%

-

-

60%

-

20%

20%

农机综合

50%

-

-

50%

-

-

50%

青鱼

64%

-

-

32%

-

32%

36%

注:若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有调整则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3

秀洲区政策性农业暨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协调小组

 

 长:沈顺华

副组长:刘渝靓(区政府办)

卜忠伟(区农水局)

余俊燕(人保秀洲支公司)

 员:沈海泉(区农水局)

        樊建生(区财政局)

陈志明(人保秀洲支公司)

鲁建栋(王店镇)

吕忠祥(洪合镇)

        沈勤峰(新塍镇)

葛志平(王江泾镇)

沈华东(油车港镇)

          健(新城街道)

        陈攀学(高照街道)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水局,沈海泉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12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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