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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090000/2021-171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1-03-02
文号: 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主动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1-03-02
文号:
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   称: 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 责 人: 顾斌峰
公开电话: 0573-82721795
监督电话: 0573-82721795
传   真: 0573-82721894
办公时间: 冬令(8:30-11:30,14:00-17:30),夏令(8:30-11:3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嘉兴市秀洲大道767号
邮政编码: 314000
电子邮件: zjzj767@dingtalk.com
工作职责:

(一)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监督指导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推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有关问题。

(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组织对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城市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工作。

(五)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落实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导全区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工作。

(七)贯彻执行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八)贯彻落实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监督执行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九)组织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规划、计划。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技术政策,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十)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有关科技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规划及政策。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和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加强和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嘉兴军分区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牵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继续精简、取消、下放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五)关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按照重要经济目标建设和管理有关规定,健全完善目录管理,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建设防护规划,履行管理职能。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目录,依照规定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开展防护专业队伍建设和训练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