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编号:嘉环秀备[2021]9号
浙江振申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1年2月4日提交的备案申请、法人承诺书、信息公开说明、删除涉密事项的说明及《浙江振申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万吨/年泡沫玻璃原料(混料)系统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收,根据《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浙江秀洲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秀洲政函〔2018〕83号)》,符合受理条件,同意备案。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4日
浙江振申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万吨年泡沫玻璃原料(混料)系统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