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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11ZF220000/2021-178666 有效性: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1-02-18
文号: 来源: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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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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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贷引纠纷,线上调解促和谐

发布日期: 2021- 02- 18 16: 22 浏览次数:

在日常生活中,肯定有不少朋友遇到过这种情况,本着朋友有难要出手相助的情义,却遭到因为是朋友所以一直欠钱不还的尴尬处境,在双方无法谈拢的情况下,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某与某原系同事关系,2018年7月中旬因资金周转,向某借款40万并约定月息1分支付利息。借款后某从2018年8月中旬至2019年5月中旬陆续还款,5月后因为某突然离职,失去了联系,间断还款。直至2019年8月再次联系到,某承诺2019年11月1日前还清。但是某未按承诺到期还清全部债务,仍有本金8万未归还。2020年4月奈诉至法院。通过诉前引调,秀洲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高金良接手此案,进行调解。

调解员接手此案,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当即电话联系另一方当事人某,某在电话里表示,确实有笔欠款,但是欠款具体多少自己要去核对一下。调解员约其来调委会进行确认并调解。某告知自己现在没时间过来,近期比较忙,等空了再来处理这件事。几天后调解员再次联系某,某拒接电话。隔天调解员又一次联系,此次某接起了电话,表示自己现在在广东,又是疫情也无法回来,自己今年也没收入,还款比较困难。调解员耐心地告知某事情的重要性及欠款不还可能变成老赖,并告知考虑到无法到现场调解,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在线调解,双方在线核实确认欠款多少,至于还款期限,双方可以协商。

某一番思考表示愿意约个时间在线调解。同时调解员联系了借款人某进行沟通,考虑今年是疫情年,能否在利息上做一次让步。某表示不愿意,借款上有约定利息,且某一而再地失约逾期不还,自己没必要再让步。调解员从某的现实情况入手,向某说明,某目前经济紧张,人亦不在本地,要充分考虑到某的实际情况,理解他的难处,况且双方原先还是朋友关系,不能把某逼上绝路,这样也不利于事情的解决。某最终同意让步。在约定时间里,调解员邀请双方当事人进入ODR网上调解会议室。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各自提供转账还款记录对欠款进行了确认,某也说明自己情况确实有难处,不是故意逃避。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协商一致:某放弃利息,某分期还款,在今年年底前还清借款。 

老娘舅有话说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明法析理,辅以亲情劝解,充分保证了双方的权益因处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双方当事人又相隔较远,现代网络平台给当事人打开了“方便”之门,使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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