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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411ZF150000/2021-195892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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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1-12-28 |
文号: | 来源: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索引号: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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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1-12-28 |
文号: | |
来源: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欣丝绸)现有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指标46.0157吨/年。企业于2021年12月23日向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提出申请,通过浙江省排污权交易网采用政府回购的方式转让富余排污权并变更排污权证。
根据《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0〕132号)、《嘉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嘉政办发〔2014〕112号)、《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与回购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嘉环发〔2014〕137号)、《关于印发嘉兴市排污权电子竞价规定(试行)的通知》(嘉环发〔2018〕99号)、《关于印发秀洲区富余排污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秀洲环〔2019〕3号)、《浙江省排污权回购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21〕1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经研究,同意嘉欣丝绸富余排污权转让,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共计15天。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局申请复核。
联系人:娄坚 联系电话:82721821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