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07]179号)、《关于印发<秀洲区人民调解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秀洲司[2020]2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第二批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奖励经费28279元”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布时间为5天,自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7日。在公示期间,接受全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镇人民政府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举报电话:89992674(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