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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时间 | 批文 |
1 | 关于嘉兴市秀香斋食用油有限公司年产880吨各类食用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秀建[2021]67号 | 2021.11.15 | 见附件 |
2 | 关于浙江好合拉链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亿条金属拉链、尼龙拉链、树脂拉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嘉环秀建[2021]68号 | 2021.11.16 | 见附件 |
3 | 关于嘉兴日昌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秀建[2021]69号 | 2021.11.17 | 见附件 |
公告期:自2021年11月19日起,七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作出的上述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电话:0573-82722552,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秀路351号七楼。
[67]关于嘉兴市秀香斋食用油有限公司年产880吨各类食用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