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嘉兴华涛科技有限公司集成家居配件及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 秀洲 区王店镇南塘 2 号 14 幢 1 楼、2 楼 | 嘉兴华涛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新境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位于秀洲区王店镇南塘2号14 幢1楼、2楼。公司租用嘉兴乐臣电气有限公司厂房,购置注塑机、焊机、切角机等设备,可形成年产2000万个提手、1000万个出风口、20万片欧式花片、250 万个铝框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海。 2、废气:投料拌料粉尘、粉碎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通过不低于20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统一引至废 气处理系统(初中高效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20m 高排气筒高 空排放。磨光粉尘经双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4、固废:收集粉尘、废包装物分类收集,贮存于一般固废堆场,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分类分区收集,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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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2722552、0573-82722517; 传真:0573-82721687 通讯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或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3140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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