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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合新建消防站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日期:2020-07-22 14:22 信息来源:洪合镇 浏览次数:

洪合新建消防站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洪合新建消防站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A330401055000090800100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洪合新建消防站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019-330411-92-01-032202-000 ;已由 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秀洲发改批(2019)111号文、秀洲发改批(2019)136号文、秀洲发改批(2020)3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嘉兴市盛洪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A3304010550000908;总投资:2446.9800万元;招标估算价:1971.4500万元

2.1 建设地点:洪合镇洪工路东侧、良三支路北侧

2.2 建筑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7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84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消防站大楼、训练操场、出勤广场、升旗台、训练塔、停车位、室外附属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洪合新建消防站工程,包括土建(含桩基、基坑围护)、水电安装(含消防)、装饰装修、空调设备安装、电梯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以及室外附属等工程(配电设备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中)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

2.4 工期要求:确保2021年6月15日前完工并全部通过竣工验收。

2.5 质量目标:按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 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由不超过2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 ② 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双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③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④ 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2、外省施工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外省设计企业需根据《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浙建[2014]2号修改)办理备案登记。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350000.00元;收款单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93999010400415581000001099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 (除超级网银外) 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7日14时00分

3.7 其他条件:1、投标人: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格条件:①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实行总包);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 投标人承担过房屋建筑类设计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业绩或房屋建筑类施工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或房屋建筑类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公证书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 2.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工程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房屋建筑类设计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业绩或房屋建筑类施工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或房屋建筑类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若合同中无法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应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公证书不予认可。 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相应承诺书;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3.2、外省施工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外省设计企业需根据《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浙建[2014]2号修改)办理备案登记。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由不超过2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 ② 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双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③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④ 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3、其他要求”的要求。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07月01日至 2020年07月27日(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xzbtb.c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7月27日14时00分,地点为投标文件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邮寄及送达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浙江省嘉兴市秦逸路32号华隆广场一号楼18楼),收件人:高博,联系电话:13957371345(微信同号),投标文件由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由于疫情期间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其它相关媒体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兴市盛洪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 系 人:刘燕、缪秋剑

电 话:0573-83344018

电 话:0573-82062457

地 址:

地 址:

传 真:

传 真:0573-8206245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9.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嘉兴市秀洲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10. 备注:。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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