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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业保险金
(一)申领对象:参保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同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三)待遇标准:1440元/月,领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四)申领材料:社保卡或身份证。
(五)申领方式:
1、网上办理:
①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http://si.12333.gov.cn;
②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
③浙里办APP。
2、现场办理:申领人携带材料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就近办理(经办机构联系方式附后)。
二、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一)发放对象:领金期满失业人员
(二)发放条件:2019年12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
(三)待遇标准:1440元/月,领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四)申领方式:无需个人申领,对符合条件人员继续发放。
三、超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一)申领对象: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同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三)待遇标准:1440元/月,领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四)申领材料:社保卡或身份证。
(五)申领方式:
1、网上办理:
①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http://si.12333.gov.cn;
②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
③浙里办APP。
2、现场办理:申领人携带材料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就近办理(经办机构联系方式附后)。
四、失业补助金
(一)申领对象:参保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2020年3月至12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3、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三)待遇标准:每人每月500元。
(四)申领材料:社保卡或身份证。
(五)申领方式:
1、网上办理:进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i.12333.gov.cn/)。在“失业待遇申领”版块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进行实名认证后,核对页面中的个人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
2、现场办理:申领人携带材料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就近办理(经办机构联系方式附后)。
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地区 | 咨询电话 | |
南湖区 | 嘉兴市凌公塘路1683号区行政审批局三楼综合受理区 | 82512063 |
秀洲区 | 嘉兴市成秀路328号区行政审批中心一楼综合受理区 | 82726121 |
经开区 | 嘉兴市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一楼办证大厅 | 82110229 |
嘉善县 | 嘉善县谈公北路135号县人力社保局办事大厅 | 84124669 |
平湖市 | 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 | 85061756 |
海盐县 | 海盐县武原街道盐北路30号一楼大厅 | 86031918 |
海宁市 | 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市人力社保局二号楼二楼 | 89232732 |
桐乡市 | 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市公共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 | 88197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