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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秀洲区调整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文明养犬管理工作,提高我区养犬管理工作水平,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关于《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起草了《秀洲区调整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实施方案》。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7月8日17:00前将意见反馈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117号803室,电话:83851523,电子邮箱:419770096@qq.com)。

 


秀洲区调整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养犬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养犬管理覆盖率,推进养犬重点管理区向各镇扩面,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科学组织、稳步推进、统筹管理,推动全区平稳有序扩展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科学、文明养犬的自觉性,逐步形成和完善养犬管理体系,巩固和提升养犬管理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

二、主要工作

(一)确定养犬重点管理区管理范围。在现有重点管理区范围基础上,增加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建成区及重点集镇实施城镇化管理的区域为重点管理区,具体范围由各主体研究后报秀洲区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统一对外公告。

(二)做好扩面责任落实工作。各主体参照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设置,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全面统筹辖区内养犬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新增重点管理区养犬管理工作。

(三)完善全区养犬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进一步厘清各主体、各职能部门的养犬管理分工和职责,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高效协作的全区养犬管理机制,逐步形成和完善全区养犬管理体系。

三、工作分工

(一)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申报辖区内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成立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摸清重点管理区内犬只底数;建立犬只临时收容所,建立流浪犬的捕抓、收容等机制;落实“一站式”免疫办证服务点;完善区域内投诉举报处置机制;落实养犬管理经费保障。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各镇开展依法、科学、文明养犬的宣传工作,重点加强新增重点管理区范围内的依法养犬宣传工作。

(三)区公安分局:负责动物扰民、动物伤人等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工作;为各镇养犬管理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重点管理区内的流浪犬捕捉、狂犬捕杀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工作;受区公安分局委托负责在全区重点区域内开展犬只准养登记工作;指导各镇做好文明养犬管理工作;建立犬只收容所,建立流浪犬的捕抓、收容、处置等机制。

(五)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兽用狂犬疫苗的监管和全区范围内犬只免疫监管相关工作,合理设置犬只免疫服务点;负责饲养未免疫犬只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指导犬只收容所做好日常消杀、疫情防控、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

(六)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全区犬伤病人的诊治以及犬只伤人事件的监测统计工作。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犬只经营、诊疗机构的注册登记,依法对犬类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八)区委编办:负责指导各镇进一步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对犬类管理工作做好人员编制保障。

(九)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新增重点管理区域内犬类管理工作的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主体要充分履行犬类扩面和管理工作属地责任,充分认识开展养犬管理扩面工作和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站位,制定方案,明确部署,确保扩面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强化保障,扎实推进。区镇两级要强化人、财、物的保障,区财政负责保障各镇移交区收容中心犬只相关管理费用,各镇、街道负责辖区范围内犬类管理的相关费用。各职能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确保养犬管理扩面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突出重点,深化宣传。各主体、各部门要进一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文明养犬宣传,着重对新增重点管理区域群众组织文明养犬宣传,提升群众对养犬管理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提升犬主文明养犬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落实督查,长效管控。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镇推进养犬重点管理区扩面工作落实情况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城市(镇)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中。对扩面工作中力度不大、措施和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主体,由领导小组进行约谈和问责,确保扩面工作和养犬管理长效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附件

秀洲区各镇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

 

1.王店镇:东至余王公路、铁路,南至百乐路(含明珠公寓、百乐家园小区),西至梅中路(含镇西集聚小区),北至梅北路。

2.洪合镇:东至洪安路,南至兴国路,西至洪工路,北至洪福路。

3.新塍镇:东至嘉铜公路,南至兴镇路,西至环镇西路,北至兴昌路。(含新盛水岸、豪杰翡翠湾小区)

4.王江泾镇:东至东方路,南至青荷路,西至科技路,北至长虹新村。

5.油车港镇:东至茶园路,南至陈家坝路,西至东方路,北至环湖路。

 

秀洲区各镇养犬重点管理区示意图

 

1.秀洲区养犬重点管理区

 

2.王店镇养犬重点管理区

 

3.洪合镇养犬重点管理区

 

4.新塍镇养犬重点管理区

 

5.王江泾镇养犬重点管理区

 

6.油车港镇养犬重点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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