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区政府工作部门 > 区教育体育局 > 业务资讯 > 招生考试

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2020年招生方案

发布日期: 2020- 06- 08 14: 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区教育体育局

一、招生办法

(一)启音部

1.招生人数

启音学前班:1个班(10人以下)

启音小学一年级:1个班(12人以下)

启音职业高中一年级:1个班(15人以下)

2.入学条件:

(1)入学年龄:

学前班:年满三周岁的听力障碍儿童,有认知能力,有一定的残余听力(不提供住宿)。

新生一年级:年满六周岁的听力障碍儿童,有学习、自理能力。自理能力和认知能力相对较弱的儿童可申请延缓入学。

启音职业高中一年级:九年义务教育应届毕业的听力障碍少年,有学习能力、自理能力。

(2)招生范围:嘉兴市户籍并持有残疾证学龄儿童、少年;在学位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外地户籍持证生入学需符合《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新居民子女入学办法》。

3.入学原则:全市持证的适龄听障残疾儿童少年,采用“轻度残障随班就读,中度残障就读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重度残障送教上门”的原则。

4.有关经费:按嘉兴市教育局嘉教计〔201716号文件规定,由各县(市)教育局承担本县(市)户籍残疾学生的培养经费。

(二)启智部

1.招生人数

启智小学一年级:2个班(每班12人以下)。

启智高一年级:1个班(10人以下)。

2.入学条件

(1)入学年龄:

启智小学一年级:年满六周岁的中度智障适龄儿童(轻度智障儿童可到户籍所在地对口学校随班就读,重度及以下,不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儿童,由各区承担送教上门工作),自理能力相对较弱的儿童可申请适当延缓入学。

启智高一年级:九年义务教育应届毕业的智障学生,有自理能力和一定的动手操作能力。

(2)招生范围:具有市本级户籍的适龄持证儿童少年。在学位资源允许的条件下,招收符合《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新居民子女入学办法》的非嘉兴市户籍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启智部招生仅限在嘉兴市本级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二、报名时间安排

学校需认真结合嘉兴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制定相关方案以及应急办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

1.启音学生

2020年6月16日,上午8:30-11:00,由家长在规定的线路、规定的区域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需对家长进行简单交流以便了解孩子现状,孩子不用带来)。

2.启智学生

2020年6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3:00;2020年6月18日,上午8:30-11:00。由家长在规定的线路、规定的区域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需对家长进行简单交流以便了解孩子现状,孩子不用带来)。

对报名新生进行相关评估:新嘉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为新生进行体检,由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为新生进行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的评估,并提出入学或转学建议。因疫情原因,视情况另行通知。

7月上旬告知家长下学期入学时间。开学报到后学校将根据情况进行相关教育评估,为开展个别化教育作参考。

三、报名提交材料

(一)启音部

1.户口簿: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父母双方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2.非嘉兴市户籍新生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根据《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新居民子女入学办法》,需提供浙江省居住证、参加社保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医院诊断听力评估(测试)材料;

4.残疾人证:学生本人的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5.学生本人的1寸照片3张;

6.义务教育阶段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卡。

(二)启智部

1.户口簿:学生本人的户籍及复印件、父母双方的户籍及复印件;

2.非嘉兴市户籍新生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按《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新居民子女入学办法》,需提供浙江省居住证、参加社保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医院诊断的智力评估、适应行为评估、言语语言评估等方面资料;

4.残疾证:学生本人的残疾证及复印件;

5.学生本人的1寸照片3张;

6.义务教育阶段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卡。

四、学校地址:

嘉兴市越秀北路455号。

咨询电话:0573-89975173;0573-89975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