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发布日期: 2020- 06- 02 14: 29 浏览次数:
为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确保我街道政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全街道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
第二条 应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发布政务信息。
第三条 拟发布的政务信息涉及其他部门或科室的,事先应与有关部门或科室沟通协调。
第四条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政务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
第五条 本制度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