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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教育体育局信息
公开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 2020- 06- 01 10: 16 信息来源: 区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益事业的公信力和公平性,加快推进全区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督实施教育体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区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区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主动、准确公开教育体育领域政府信息,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拟订政务信息公开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撰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定期组织编制教育体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与指南,并落实动态更新和日常维护;

3.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项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

4.协调各科室(单位、学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公开范围

教育体育领域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属性。各科室(单位、学校)在起草公文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秀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可以根据其内容特点采用微博微信自媒体、OA系统、公告栏、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咨询会以及各类新闻媒体报道等辅助性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信息拥有科室(单位、学校)应当在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一般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四)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如下:

1.领导班子成员、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整理发布规范性文件。

3.全区教育体育发展规划、计划、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4.教育体育年度统计信息。

5.政府采购情况。

6.教育体育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

7.教育、体育行政管理事项。

8.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

9.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信息。

10.干部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政策。

11.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2.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竞技体育活动信息。

13.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五)不予公开

下列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涉及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3.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确保实施。各科室各单位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推进教育体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强化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责任清晰、职责明确、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考核,注重评估。定期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年度计划上报至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评估,公开评估结果。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了解服务对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反映,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积极整改。

(三)加强监督,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审查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定期开展对各单位各学校的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工作,强化激励约束,建立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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